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区医疗区二年安保服务采购重]质疑答复函重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区医疗区二年安保服务采购重]质疑答复函重

质疑供应商:广西金戈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通源路10号邮编:******

联系人:许安平联系电话:138*****626

授权代表:曹忠辉

联系电话:186*****176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通源路10号邮编:******

质疑供应商于2023年9月21日递交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区(医疗区)二年安保服务采购[GXZC2023-G3-******-GSZX(重)]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收悉。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采购人共同认真核查,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在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我公司质疑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事实依据: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查明: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广西朋宇组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两校区安保(含宿管)服务采购项目(GXZC2022-G3-******-JDZB)、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服务采购(GXZC2022-G3-******-CGZX)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其行为属于“提供虛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于2023年8月14日做出桂财监[2023]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作出采购金额千分之八即人民币******. 80元的罚款处罚。

质疑事项1的答复:经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桂财监〔2023〕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处罚结论为“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的罚款即人民币******.80元”。广西朋宇组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并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出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该公司罚款金额为:******.80元,未达到“较大数额罚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五)条的限制规定。

综上所述,该公司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不成立,以上是对质疑供应商所提质疑的答复,如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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