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屯消防训练场地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鞍山市千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屯消防训练场地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屯消防训练场地面硬化工程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鞍山市千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千山区公告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现场纸质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
预算金额¥1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王义翔
项目联系电话0412-*******
采购单位鞍山市千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鞍山市千山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贺民 041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博、王义翔 0412-*******


项目概况

大屯消防训练场地面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G*******

项目名称:大屯消防训练场地面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屯消防训练场地面硬化工程,工程位于建国大道东、与驻鞍部队训练场相邻。地面硬化工程面积7800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建设起60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

方式:网络领取,文件费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hy9999@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四)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千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

联系方式:王贺民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钢锋街35号

联系方式:李博、王义翔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王义翔

电 话:  04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救援 训练场地 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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