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算力园区A5第一批零固项目

临港算力园区A5第一批零固项目

比选文件 返 回
比选文件名称:临港算力园区A5第一批零固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3-10-07 15:44: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0-08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0-10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分包1 (吧台(服务台)、75寸液晶电视(含挂壁支架或移动支架))分包2(直饮加热一体机、激光投影仪(含屏幕))分包3(服务台电脑、便携机)
标包名称:分包1 (吧台(服务台)、75寸液晶电视(含挂壁支架或移动支架))
标包内容说明:

临港算力园区A5第一批零固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临港算力园区A5第一批零固项目(项目编号:TM-SLBX********),比选人为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临港算力园区A5一层改造,设置服务台等接待需求,需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

1.2采购内容

1.2.1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分包名称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房屋装修和改良

分包1

吧台(服务台)

1

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比选人指定地点

2

(办公设备)电视机

75寸液晶电视(含挂壁支架或移动支架)

5

3

水、电

分包2

直饮加热一体机

1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4

投影机、仪

激光投影仪(含屏幕)

1

5

笔记本电脑

分包3

服务台电脑

1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6

笔记本电脑

便携机

16

注:本比选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由参选人负责,需提供所有设备的集成和安装服务,其费用应包括在参选总价之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分包1: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分包2和分包3: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分分包,具体分包划分情况详见1.2.1条。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标的最多分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分包1最高参选限价为*****元人民币(不含税),分包2最高参选限价为*****元人民币(不含税),分包3最高参选限价为*****.2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分包或标段的以分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分包1、分包2:提供参选人(2021年1月1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非通信产品)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5万元(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分包3:提供参选人(2021年1月1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办公电脑)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10万元(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3.3 分包3:服务台电脑、便携机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潜在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选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4潜在参选人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10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

如参选人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参选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进行,由于疫情期间,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比选人联系方式:盛老师,135*****103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周云、孙伟

联系电话:188*****767135*****257

电子邮件:Sunwei_03.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长寿路支行

帐号:311*****184********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俞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021-********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7日

,上海市,虹口区,上海,信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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