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数据切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数据切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数据切片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15: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1-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1-02室)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莉蓉、张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134*****793、152*****911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朔方路1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139*****1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 C 区 1 号楼 2 层 1-02 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范莉蓉、张欣 |
项目概况
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数据切片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采)-59
项目名称: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数据切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备注 |
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数据切片服务 | 1 | 具体内容及规格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咨询电话:自治区财政厅0951-*******;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095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调查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朔方路160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39*****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 C 区 1 号楼 2 层 1-02 室
联系方式:范莉蓉、张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莉蓉、张欣
电 话: 0951-*******、134*****793、1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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