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9月1日-9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南通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9月1日-9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我局对4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附件:《文峰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江苏福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吨聚异丁烯二酰亚胺分散剂等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滨江国际街区(滨江片区)道路桥梁及市政管网-规划支路(规划三路-洪江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姚港闸站迁建及近闸段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南通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日
滨江国际街区(滨江片区)道路桥梁及市政管网-规划支路(规划三路-洪江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江苏福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吨聚异丁烯二酰亚胺分散剂等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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