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策公司苍梧县体育馆设备购置(鼎策ZBCG-2015-050)成交
鼎策公司苍梧县体育馆设备购置(鼎策ZBCG-2015-050)成交
一、采 购 人:苍梧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
地 址:苍梧县龙圩镇政贤路文体综合大楼三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74-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东路28号
联 系 人:霍先生
电 话:****-*******
三、项目名称:苍梧县体育馆设备购置
四、项目编号:鼎策ZBCG-2015-050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竞标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
七、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八、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九、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
十、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广西梧州夏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人地址:梧州市文澜路30号
成 交 价: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陆佰陆拾元整(¥218660.00元)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评标委员会成员:冯俊(业主评委)、吴江、李文峰
十一、说明:
1、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 质疑受理: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城东路28号
联 系 人:霍先生
电话(传真):****-*******
3、 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标签: 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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