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营用房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弥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营用房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15-3-2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营用房物业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弥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弥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经营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及规模:业务经营用房位于弥勒市城南片区,昆河大路旁,占地约 10 亩,建筑物共有两栋,业务经营用房地上12层,全框架结构,建筑面10,39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3,328.66平方米;职工食堂1栋,为二层,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室外附属内容有绿地面积2,387.2平方米,消防道路,室外绿化用水管网、庭院照明及安保监控等。
2.3、招标范围:本次物业管理招标范围为(1)房屋管理,(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3)协助维护公共秩序,(4)保洁服务,(5)绿化养护管理,(6)业务咨询引导员,(7)茶艺师及会务服务员,(8)厨师及厨房勤杂人员等的物业服务管理(9)电梯的安全管理。
2.4物业管理服务招标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6.3万元/季度。
2.5服务年限:服务年限3年。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物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近三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资质等级承包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项目;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015年12月4日后出具的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弥勒市设有常驻办事机构,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公布网站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ynggzyxx.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hhzy.net/)、红河州财政局网站(http://www.hhcz.hh.gov.cn/)、弥勒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ile.hh.gov.cn/)。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5.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5日至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项目部(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购买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6.3注意事项:前来投标的单位应委派相关投标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签到以确认出席。逾期未签到者视为放弃投标。
6.4相关规定: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玉松 联 系 人:刘露露
手 机:136*****999 联系电话:*******
传 真:0873-*******
日 期: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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