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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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10-07 10:00 来源:凌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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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9月27日在凌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凌云县财政局局长 左明欢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凌云县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22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百色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保持经济运行稳健,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2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2年,组织财政收入3.08亿元,同比减收0.28亿元,下降8.32%,完成年初人大通过全年财政收入预算3.77亿元的81.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亿元,同比减收0.11亿元,下降

5.14%,完成年初预算2.3亿元的90.3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96.98%,同比增支648万元,增长0.2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3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7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9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3亿元,上解支出0.1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79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净结余为零。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6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9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3亿元。

2022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6亿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21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4亿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结果,财政四本决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自然口径同比减收0.11亿元,下降5.14%,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减收716万元,下降3.29%。

1.税收收入完成0.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03%,自然口径同比减收0.14亿元,同比下降11.97%,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减收0.09亿元,下降8.42%。其中:增值税完成0.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2.26%,自然口径同比减收596万元,下降15.46%;企业所得税完成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95%;自然口径同比下降142万元,下降15.31%;个人所得税完成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29%,自然口径同比增收69万元,增长21.22%;资源税完成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9.38%,自然口径同比减收66万元,下降10.6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5.08%,自然口径同比减收78万元,下降15.52%;契税完成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78.5%,自然口径同比减收372万元,下降32.93%;耕地占用税减收0.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82%。受新冠肺炎疫情、留抵退税政策以及房市地市双双低迷因素影响,2022年县本级部分税收收入出现不同程度的减收。

2.非税收入完成1.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增收227万元,增长2.15%,主要增减因素为:一是2022年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876万元,同比增收464万元,增长112.62%;二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517万元,同比增收304万元,增长142.41%;三是捐赠收入完成0.22亿元,同比减少262万元,下降10.68%,主要是收到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热心人士用于乡村振兴建设捐赠款项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我县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构成。

1.上级补助收入21.78亿元,同比增收0.18亿元,增长0.81%。其中:

(1)返还性收入0.15亿元,与上年持平。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98亿元,比上年增收1.24亿元,增长6.99%。主要增减因素:①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0.22亿元;②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同比增加0.16亿元;③结算补助收入同比增加0.22亿元;④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同比增加168万元;⑤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708万元;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22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926万元;⑦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0.15亿元;⑧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170万元;⑨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628万元;⑩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657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96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114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0.31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62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4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0.11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312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274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0.56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11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6亿元,比上年减少1.06亿元,下降28.6%。主要增减因素:①一般公共服务同比增加682万元;②公共安全同比减少420万元;③教育同比减少565万元;④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同比增加406万元;⑤社会保障和就业同比增加72万元;⑥卫生健康同比增加29万元;⑦节能环保同比减少0.32亿元;⑧城乡社区同比减少0.29亿元;⑨农林水同比减少1.24亿元;⑩交通运输同比增加0.15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同比增加1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同比增加359万元;?金融同比增加1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同比减少457万元;?住房保障同比增加0.5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同比增加989万元。

2.上年结余收入0.29亿元,为2021年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专款结余资金。

3.债务转贷收入19.34亿元,同比增收0.9亿元,增长86.43%。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8亿元,同比减少889万元。

5.调入资金1亿元,全部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98%,同比增支648万元,增长0.26%。主要增减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7%,同比减支0.19亿元,下降7.51%。

2.国防支出1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128万元,下降42.38%。

3.公共安全支出0.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569万元,下降6.58%。

4.教育支出4.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1%,同比增支0.31亿元,增长6.98%。

5.科学技术支出0.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627万元,增长28.74%。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16.6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43%,同比增支0.61亿元,增长28.91%。

8.卫生健康支出1.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9%,同比减支64万元,下降0.34%。

9.节能环保支出0.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0.25亿元,下降57.62%。

10.城乡社区支出2.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94%,同比增支1.3亿元,增长296.59%。

11.农林水支出6.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3%,同比减支1.59亿元,下降19.12%。

12.交通运输支出0.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52%,同比减支976万元,下降14.3%。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1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648万元,下降29.94%。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338万元,增长143.83%。

15.金融支出5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64万元,增长40.49%。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0.28亿元,下降39.65%。

17.住房保障支出1.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0.49亿元,增长69.42%。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182万元,下降91.92%。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43%,同比增支0.21亿元,增长99.86%。

20.其他支出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8万元,增长80%。

21.债务付息支出0.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337万元,增长11.25%。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13万元,增长144.44%。

(四)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我县转移性支出由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构成。

1.上解支出0.16亿元,比上年增加0.06亿元。

2.债务还本支出1.08亿元,全部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其中:再融资债券偿还1.05亿元,自有财力偿还0.03亿元。

3.年终结余0.79亿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专款。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0.21亿元,全部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支出。上述支出均已经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六)三公两费使用情况

根据汇总各单位报送的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简称“三公”两费支出)支出合计0.1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7万元,同比减支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同比减支14万元;会议费176万元,同比减支303万元;培训费595万元,同比减支195万元。

(七)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一是全力支持社会保障支出,县级财力安排105万元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安排50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缺口,安排819万元用于支持城区社区治理。二是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安排核酸检测经费744万元、疫情防控相关经费0.58亿元。三是大力支持教育及文体事业发展。拨付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300万元;拨付红八军彩架突围战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69万元;补足普通高中及中职生生均公用经费707万元。四是大力支持公共安全方面建设。拨付道路安全防控体系及道路安全设施维修维护费等363万元。五是大力支持工业及商业服务业发展,拨付绿色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经费0.65亿元,各项企业注册资本金1.33亿元,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2万元。

(八)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增加6.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6.6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调增0.88亿元,上年结余调减654万元,调入资金调减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增加6.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6.46亿元,上解支出调增340万元。

按照上述进行调整后2022年财政总收入与财政总支出各安排27.17亿元,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各增加6.5亿元,各增长31.43%,收支平衡。

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高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数0.19亿元。变动项目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债务转贷收入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上级追加专款增加额不包括在需本级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范围。

(九)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我县无对下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我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8亿元,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等支出。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1亿元,同比增收0.49亿元,增长13.06%。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特别是彩票公益金收入拉动的收入增收,2022年彩票公益金上级补助0.46亿元,同比增收0.4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3.69亿元,同比增支0.61亿元,增长19.93%。增长的因素:一是新增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支0.31亿元;二是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同比增支0.26亿元。

第三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6亿元,同比减收0.29亿元,下降17.40%。其中: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0.26亿元,同比减收0.29亿元,下降52.82%,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算时,中央下达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结余0.26亿元,结余较大,因此2022年下达我县补贴资金较少,总体2022年基金收入同比减收。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1.1亿元,同比增收34万元,增长0.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开始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缴费基数以及缴费基数正常增长。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7亿元,同比增支260万元,增长1.69%。其中: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43亿元,同比增支137万元,增长3.29%,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2022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3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二是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在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每人每月加发5元老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36元增加至141元,且年满65周岁及65周岁以上人群逐渐增加。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4亿元,同比增支123万元,增长1.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发放机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支出增加。

第四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万元。

第五部分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6.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8亿元,专项债务6.75亿元。自治区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17.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29亿元,专项债务6.75亿元),2022年末我县各项政府债务余额指标均在自治区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

2022年,全县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及外债转贷方式新增政府债务2.4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3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0.88亿元,再融资债券1.05亿元),专项债券0.5亿元。

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1.08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还本。其中:财政资金偿还300万元,再融资偿还1.05亿元。政府债务付息0.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0.33亿元,专项债务付息0.19亿元。

2022年我县政府债券支付发行费2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费18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5万元。

2022年我县举借政府债券2.43亿元,从发行期限看,3年期0.19亿元,10年期1.74亿元,20年期0.5亿元。

2022年我县政府债券资金实际支出1.63亿元。其中:政府再融资债券支出1.05亿元,支出进度100%,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0.58亿元,支出进度42.13%,主要用于水利、医院和其他社会领域的建设。

二、财政预算执行措施及取得成效

2022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优化结构保重点、强化管理促规范、突出绩效增效能,着力支持经济稳定平稳发展。

(一)强化财政政策落实,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一是抢抓政策机遇,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工作。2022年我县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0.8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0.5亿元,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精准落实留抵退税资金,2022年我县完成留抵退税0.18亿元。三是落实“桂惠贷”政策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强化政、金、企三方联动,努力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作用。2022年我县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桂惠贷”3.81亿元,共惠及544户市场主体,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810万元,已拨付贴息共计519万元;共推荐452户企业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政府融资担保业务累计发生额1.42亿元,综合完成率达314.58%,排名全市第一,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二)坚持压一般保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筹措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2022年全县民生支出21.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3亿元的83.75%。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重点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22年,共筹措上级乡村振兴资金3.31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衔接资金2.59亿元、协作资金0.51亿元、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0.21亿元。三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保障教育事业加快发展。2022年拨付教育发展资金4.82亿元,用于提升基层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教师队伍建设,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待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四是构建社会保险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73亿元,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我县城乡低保群众、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五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切实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统筹做好医疗卫生事业资金保障工作,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87亿元。六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兑现补贴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县委县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方针政策,增强预见性,提高自觉性,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力度和粮食生产。2022年全县到位各类财政性农业补贴0.42亿元,为强农惠农政策提供有力的保障。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16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40万元、退耕还林11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0.18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92万元。

(三)用活用好直达资金,确保资金快速直达惠企利民。2022我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额度7.42亿元,已累计支出6.99亿元,支出进度为94.18%。已形成的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就业补助、创业担保贴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发挥了直达基层、“精准滴灌”效应。

(四)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借、用、还”相统一。一是做好我县2022年政府债券申请发行工作。2022年我县累计申报债券资金项目52个,申请债券资金需求25.7亿元。当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债券资金2.4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38亿元、再融资债券1.05亿元;二是有效化解政府债务存量。2022年,政府债务还本1.08亿元,支付利息0.52亿元,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三是加快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截止2022年末,新增债券资金已实际支出0.58亿元,支出进度42.13%。

总体来看,2022年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及经济下行等因素叠加影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增收提速难度巨大,非税收入占比较高;二是支出刚性大幅度增加,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三是年度偿债压力大,加剧财政支出压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审计组在审计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审计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对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2021年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8个相关单位已明确表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并已在下一年度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2.关于“2021年部分单位未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共*****.0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6个相关单位已按照规定要求在下一年度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3.关于“财政部门未严格审核各部门编制预算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在下一年度编制预算中,加强业务管理,严格审核部门预算编制。

(二)国有土地出让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凌云县自然资源局未及时收取违约金239.9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自然资源局已收取违约金,整改金额239.91万元。

2.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未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406.9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一是凌云县纳灵洞前地块用地项目(凌云土出字〔2021〕003号)297.32万元,已缴纳20万元,因资金压力,剩余277.32万元要求延期至2023年9月28日缴纳。二是凌云县玉洪瑶族乡那燃地块工业用地项目(凌云土出字〔2021〕002号)109.67万元,经凌云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同意,由县人民政府缴纳该地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因需县人民政府代缴的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的地块较多,目前还在统计分配当中,待协调分配完毕后再缴纳该地块被征地农民保险补贴费用。

(三)财政非税专户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27.3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将捐赠收入上缴国库,整改金额27.31万元。

2.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4081.3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一是无依据调账3256.5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进行调账处理。二是应缴预算款科目为负数问题,因入库项目与缴库科目使用不一致导致。三是会计科目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县财政局已按照规定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四是账证不符756.5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进行账务处理。五是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问题,县财政局已补充完善材料。六是无依据支付68.31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补充完善材料。

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信息未在政府网站、公共媒体以及收费场所等公开非税收入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4个相关单位已在政府网站将收费信息进行公示。

(四)政府债券资金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当年使用的新增政府债务资金支付率未能达到100%”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及时支付资金,整改金额3457.87万元。

(五)幼儿园财务收支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学前教育经费拨付不到位138.1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拨付完毕,整改金额138.18万元。

2.关于“购置食堂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6.4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伶站瑶族乡中心幼儿园已进行账务处理,整改金额6.47万元。

3.关于“食堂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3个相关幼儿园已重新将食堂账务进行处理。

4.关于“学校没有落实负责人陪餐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4个相关幼儿园已落实负责人陪餐制度。

(六)村集体经济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72.3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增加固定资产1.65万元未入账问题,加尤村已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整改金额1.65万元。二是固定资产170.74万元未计提折旧问题,4个相关村已补计提折旧账务处理,整改金额170.74万元。

2.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227.1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无依据冲账56.48万元问题,二是会计科目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三是支出未取得原始凭证共计170.74万元问题。以上3个问题涉及5个相关村已由代理记账公司重新整理、核对相关财务资料,并取得相关原始凭证,整改金额227.11万元。

3.关于“未严格落实相关公开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7个相关村已补充完善相关公开制度。

4.关于“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一是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加尤镇人民政府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找到该地块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卡》和《界址调查表》,证明该地块一直归属村集体。也与县自然资源局征求、商讨补办项目建设许可审批手续及意见,结果为县自然资源局告知建设期已超出2年无法补办相关建设协议。二是工程未竣工结算就投入使用问题,村股份联合社已完成整改,县集体经济办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于2022年7月份补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七)财政审计“三级联动”重点专题事项核查(第三期)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未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退出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继续督促县商务局初拟凌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退出机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2.关于“收回的固定资产未进行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继续督促县商务局将根据回收资产现存情况,进行资产评估,制定资产处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定。

(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项目多计工程量159m,多付工程款2.1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在审计发现问题后及时补足工程量,整改金额2.19万元。

2.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项目增加工程量未办理相关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已补做增加工程量的相关手续材料。

3.关于“未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进行信息公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已在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2标段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5标段设立标志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财政统筹,切实增强财政保障。一是努力培植税源。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优化收入结构,强化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大力涵养培植优质税源。二是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抓紧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机遇,深入挖掘凌云各方面增收潜力,加强上报沟通,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百色市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完善政府预算统筹机制,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统一管理,认真做好结余结转资金筛查,加快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集中有限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坚持有保有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把好财政支出关口,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保障更多可统筹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二是继续落实好财政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的分配和支付工作,强化直达资金日常监督,压实支出责任,切实加快我县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三是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积极筹措财政资金,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向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倾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

(三)坚持靠前发力,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着力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加大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支持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竞争力。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精准调控职能,大力支持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科教振兴、市场主体发展、绿色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深化财政金融联动。进一步提升“桂惠贷”投放量和惠及面,继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落实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进一步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

(四)加强风险防控,兜牢兜实风险底线。一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聚焦全面提质目标,把保障民生摆在优先位置予以保障,进一步统筹财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三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凝聚增强基层“三保”工作合力,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科学统筹各项财政资金,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确保“三保”不出风险。三是兜牢债务风险底线。严守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不超过两个10%(一般债务付息支出不超过一般预算支出的10%、专项债务付息支出不超过政府性基金支出10%)的红线。

(五)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财税体制。一是全面贯彻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项目后排预算”“项目优先排序”等编制理念,编实编细项目支出,解决项目支出不细化顽疾,加快推进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改进资金管理、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完善采购交易和评审机制,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不断探索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主体框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绩效和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凌云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表

凌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文件下载:

******** 凌云县2022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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