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客运段报废车辆评估公开询价三次采购公告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客运段报废车辆评估公开询价三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客运段现就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客运段报废车辆评估公开询价(三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报废车辆评估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合法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企业商业信誉信息(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3.提供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彩印件。 4.提供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备案证书。 5.评估机构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的违纪整改和处罚。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0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客运段供应科或将电子版报价文件报至邮箱。邮箱号:hhhtkydgyglk@163.com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0月11日14时5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客运段供应科。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呼和浩特客运段
详细地址: 呼和浩特客运段供应科
邮政编码:
电 话: 180*****821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呼和浩特客运段采购
电 话: 150*****379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呼和浩特客运段
日期: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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