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LFW-2023-0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成铁企法〔2022〕95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成铁劳卫〔2022〕154号)开展,项目业主为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法律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内容:

(1)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同类型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点进行模板化梳理总结;

(3)根据需要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日常经营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法律文书;

(4)就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开展法律论证,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补救方案;

(5)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及讲座并协助开展普法教育;

(6)协助对公司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

(7)提供行政、商事法律信息以及与行业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信息,为公司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享受充分的法定权利提供法律帮助;

(8)履行风险监控,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预期违约行为进行提示、函告,对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

(9)总体负责制定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格式文书,如授权委托、传真函件、会谈纪要、备忘录等;

(10)定期在公司办公处所服务(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三个月向公司专题汇报运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任何法律风险将相关信息对业务部门和法律事务负责人进行及时反馈;

(11)为公司的重大工程、资产经营开发、战略合作、业务外包项目,企业破产、改制、上市、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2)协助处理法律纠纷,并提出处置意见;

(13)对公司治理及相关制度的合规性提供法律咨询,重要文件、规章制度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14)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并协助起草合同文书;

(15)其他临时性法律事务。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许可和认证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成立五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规范管理,信誉良好,近三年内(2020年6月至今)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入选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备选律师库(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入库佐证材料)。

(5)在本地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6)规范管理,信誉良好,近3年(2020年6月至今)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2服务能力要求:对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办律师要求如下:

  • 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备案(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 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方面)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3)熟悉相关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大型企业、国企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承诺:具有及时响应需求的能力,能按时、正常推进合同合法性审查以及确保相关法律事务处理的及时、准确。

(6)服务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6月-2023年8月)有不少于一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3财务能力要求:

(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税率为6%)(须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复印件并写明增值税税率)。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8月)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本次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8月)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cn/%EF%BC%89%E8%BF%9B%E8%A1%8C%E4%BC%81%E4%B8%9A%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5%B9%B6">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10月08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00时00分止进行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投标人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ctwzgszt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律师事务所简称+包件号)。

4.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要求,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多个包件时应一包一缴),并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上传至项目联系人邮箱(回单备注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包件号+保证金+杨老师)。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投标人报名表》且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视为报名成功。

4.7成功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4.8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信息),将扫描件发送至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5.2未按要求报名、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 1 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包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134*****206

服务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34*****304

邮 箱:ctwzgsztb@163.com

9.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n/">https://cg.*****.cn/)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rail.cn/Lawyer/Login)“律师服务平台”发布。

10.其它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服务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若投标人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日期: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

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万元)

01

成都局集团公司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同类型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点进行模板化梳理总结;

(3)根据需要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日常经营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法律文书;

(4)就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开展法律论证,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补救方案;

(5)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及讲座并协助开展普法教育;

(6)协助对公司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

(7)提供行政、商事法律信息以及与行业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信息,为公司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享受充分的法定权利提供法律帮助;

(8)履行风险监控,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预期违约行为进行提示、函告,对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

(9)总体负责制定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格式文书,如授权委托、传真函件、会谈纪要、备忘录等;

(10)定期在公司办公处所服务(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三个月向公司专题汇报运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任何法律风险将相关信息对业务部门和法律事务负责人进行及时反馈;

(11)为公司的重大工程、资产经营开发、战略合作、业务外包项目,企业破产、改制、上市、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2)协助处理法律纠纷,并提出处置意见;

(13)对公司治理及相关制度的合规性提供法律咨询,重要文件、规章制度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14)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并协助起草合同文书;

(15)其他临时性法律事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万元

0.2

,成都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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