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朋友圈”广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永宁县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朋友圈”广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朋友圈”广告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永宁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永宁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17: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雪娇
项目联系电话 139*****732
采购单位 永宁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建虎139*****426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雪娇139*****732

项目概况

永宁县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朋友圈”广告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DRD-CG-2023-30

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朋友圈”广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四专两合力”总体思路,以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为目标,全面加强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推动打击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扎实有效推进精准反制等工作,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增强群众防骗“免疫力”。一是通过微信定期发布警情咨询、反诈知识,充分发挥微信的互动性、参与性,不断提升“听民声、察民情”的新局面。二是通过微视频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点,因地制宜制作“反诈微视频”,让通俗易懂的反诈视频走进千家万户。三是通过精准宣传,延伸防范宣传触角,形成覆盖式、集群式社会效应。

二、项目要求

1、“反诈宣传”投放微信用户分析

(1)针对永宁县微信用户分析。

数据甄别判断依据:根据注册用户后台使用地理位置的IP属性,如:后台地理位置显示为永宁县,并结合在此地使用时长超过3个月以上的。

2、人群投放设计和效果评估

(1)涵盖永宁县所有移动、电信、联通等所有运营商用户。

(2)设计普通和重点投放人群。按照设计要求普通人群投放≧4次,“反诈宣传”曝光≧136万次;重点人群投放≧7次,“反诈宣传”曝光≧196万次。

(3)效果评估闭环。每期“反诈宣传”投放后,后台可自动生成投放记录,并与当日对朋友圈投放内容及展现位置进行截屏留底,在确保“反诈宣传”如实投放且精准触达的前提下,对宣传效果评价形成闭环。

3、“反诈宣传”展现形式

(4)文字方案,30+10个字以内的方字方案。

(5)外层方案,制作一个≧30s视频,有利于用户进一步点击,来到落地页。

(6)落地页用图文的形式来展现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安装、真实案例等。

三、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将服务费进行银行转账支付。

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完整可行的服务措施及方案、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将本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2)项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q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方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联系方式:李建虎139*****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层            

联系方式:李雪娇139*****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娇

电 话:  139*****732

 

标签: 广告服务 朋友圈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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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达尔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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