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驱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驱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驱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已由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为比选人自筹,比选人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双流机场的电脑声学动物驱赶系统、定向声波驱鸟器、激光驱鸟器等驱鸟设备启用于2011年,经12年使用时间,驱鸟设备老化、效能衰减严重,部分鸟类已适应现有设备,驱鸟效果不佳,驱鸟工作压力较大。为保障双流机场运行安全、有效降低鸟击事件,对双流机场驱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并建设相关控制系统。
2.2比选范围:更新改造双流机场东西跑道区域部分驱鸟设施,配套建设供电、控制系统等。
2.3计划工期:140日历天。其中西飞行区60日历天,东飞行区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
3.3.1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文件。但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问接持股50%及以上的相互关联的独立法人。(4)存在管理关系的法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申请文件格式)
3.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申请文件格式)
3.3.3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查询,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3.4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申请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n**********/index.html)查询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查询,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查询,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起止时间:请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4.2.1现场获取: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国信招标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
4.2.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的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14:00,地点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A6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双流机场南三路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 |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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