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统计局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机关

镇宁自治县统计局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机关

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在2019年成功创建了市级节水型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深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一是坚持节约用电。严格控制照明用电,做到人走灯灭;自然光照较好时,办公室不使用照明灯具;使用更换节能灯具,节约用电。在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前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是坚持节约用水。我们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严禁跑、冒、滴、漏,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使干部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三是坚持节约用油。制定了《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车辆规模;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减少车辆使用次数。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实行单车核算。

四是坚持节约用材。严格经费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逐步规范办公用品设施的配备、采购和领用管理,提倡修旧利废。提倡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印发,信息传递、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一般性文件通过网络传递。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文件材料坚持实行双面复印。开展废旧电脑及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五是坚持节约会议、差旅费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及会议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工作出差食宿标准,按标准用餐、住房,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节能降耗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接下来,县统计局将对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意识,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浪费可耻”的思想,养成节能的良好习惯,为建设节约型机关作出贡献。

一审:王曦跃

二审:卢雪皎

三审:王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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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共机构节能 节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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