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围场县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30065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1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10-21 09: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0-3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10-31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投融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1.2特许经营范围:围场镇、四合永镇、腰站镇、龙头山镇、半截塔镇、棋盘山镇地域范围内除承德百世然和天然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范围以外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户,特许经营者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LNG气化站
本工程建LNG气化站共2座,其中:县城南1座(8×50m3,近期上储罐4座,远期预留4座)、县城北1座(6×50m3,近期上储罐3座,远期预留3座)。
(2)中压管网
本工程共建中压管道约140km,其中:近期新建中压管道50Km,远期新建中压管道90Km。
2.1.3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
2.1.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工程总投资初步估算约*****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初步估算总投资的20%,全部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进度缴存到位,余下建设所需的资金均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自筹解决。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1.6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本方案初步估算总投资的20%,全部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根据项目公司章程结合《特许经营协议》,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项目实施进度缴存到位,余下建设所需的资金均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自筹解决。
2.1.7投资回报:建设运营期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全资持股,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投入资本按运营阶段收取使用者燃气费用作为投资回报,该部分收益由社会资本方独享,政府方不参与分成。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负责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建设LNG气化站、主管网、支管网和安装其他必备设施,负责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运营、管理、服务、维修等业务,为期30年,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和质押本特许经营权的相关权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相关资格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用于项目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做出承诺。
(3)投标人必须具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投标人应提供与燃气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框架性协议,并出具燃气气源的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管道燃气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且在国内有1个以上已实现供气的县级及以上管道燃气建设经营项目,有特许经营协议和当地燃气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备管道燃气运营管理所需的燃气技术和管理人才。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
(9)投标人向政府方提供履约保证体系。投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分项、分部工程投入运营后提交运营维护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在项目运营期结束前一年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达到解除、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时提交移交维护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具体保证金或保函额度,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框架)的金额确定,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进行明确。
(10)社会资本方符合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7 16:00至2023-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保函等其他非现金方式、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则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957*********-139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提交,通过其他账户提交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应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左上角【电子保函平台】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办理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办理电子保函,通过其他账户办理保函造成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如开户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条件,应由上级银行出具,并提供上级银行的证明材料),银行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且不可撤销。
如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并提供相关购买证明。保证保险形式为见索即付且不可撤销。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投标人通过上述任意一种形式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入“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管理”界面,对所投项目(标段)进行保证金确认【绑定】。提示:上述操作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3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
城乡建设局 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围场县迎宾路行政中心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人:张海威
电 话:0314-******* 电 话:031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燃气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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