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人行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四平市爱民街、乐群街、南新华大街人行步道工程资格后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WLZX201510-502(2)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四平市爱民街、乐群街、南新华大街人行步道工程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资字【2015】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铺装面积约145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人行步道工程; 投资额:约为32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2.2 工程地点为爱民街(迎宾街—二十中学)、乐群街(站前街—体育街)、南新华大街(海丰桥-吉林师范大学正门);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工期103日历天;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同时执行吉建招[2015]4号文件,且承担的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五倍,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有近三年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3.6 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20时,下午1时至4:3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街十马路 邮编:136000联系人:刘浩宇电话:****-*******183*****8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四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杨秋颖、赵晨辉电话:157*****04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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