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年度配电箱集采招标
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年度配电箱集采招标
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3-2025年度配电箱集中采购
招
标
公
告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以及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特组织2023-2025年度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配电箱集中采购招标,现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招标内容:2023-2025年度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省配电箱集中采购招标。
3、招标时限:2023年10月至下次同区域配电箱集采招标生效截止,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省新开工项目的配电箱采购。
4、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5、付款方式:①“三局严选”商城付款:采用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每月 (选项:日/周/月)在严选商城办理结算,结算金额包含融资费用(含融资利息和金融通运维费),计入采购价格,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含)内付至合格结算货款的70%,剩余25%余款待供应完毕且办理结算后 6 个月内以现金形式付清,5%的货款在质保期(三年)满后无息返还。
②每月 10 日结算并提供符合规定的对账清单和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垫资三个月,第四个月底前支付已结算未支付货款的 70%,以此类推。待供应完毕且办理结算后6个月内付至 95%,5%的货款在质保期(三年)满后无息返还。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已通过上年度年审,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单位报名IP地址、MAC 地址、联系人信息相同或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一)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三)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及以上的;
(四)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 25%及以上;
(五)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七)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八)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九)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十一)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十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5同一招标区域内存在多家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子公司,且均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资料中明确投标主体,其各子公司须完全履行投标主体在本次投标中的报价、承诺等全部义务和责任。
6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7接受云筑网筑易签电子签章。
8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具体详见云筑网公告,逾期不再接受投标人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说明:本次集采按浙江省评标定标,选择拟中标单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资格预审,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审核,且保留书面考察的权利。
2.资格审查时间:以云筑网公告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对象:云筑网上参与报名的投标人。
4.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清单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原件(正副本均可)
(二)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见附件4);
(四)关于关联关系的承诺书(见附件5);
(五)厂家必须提供配电箱对应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或产品认证证书(CQC);
(六)代理商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厂家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人需提交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近两年履约记录(优先提供投标浙江省履约合同、结算单或汇款记录),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见附件6)。
(八)报送方式:以上所有材料须严格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份PDF版电子扫描件,作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云筑网”进行上传,投标人资审材料变更的,须更新“云筑网”上传资料,最终以“云筑网”上传的材料为准。
上述1-7项资料为必须提供,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以云筑网公告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待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
2.保证金缴纳须通过云筑网投标页面完成操作,资审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方发布招标文件后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正常投标。
3.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云筑网返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框架协议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拒绝签订框架协议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因参与本次投标所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金龙135*****41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瑞晶国际36楼
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组织机 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独资企业 | 纳税性质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
详细地址 | ||||||||||||
1万元履约保证金 | □接受 □不接受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厂家地址 | ||||||||||||
授权投标人 情况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电子信箱 |
说明: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3.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有误,无法参加询标及确认,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3-2025年配电箱集中采购”招标(招标编号:)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 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为:2023年月日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附件4: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
附件5
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与其他投标单位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下述情况,并承担违反此承诺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包含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扣除保证金、降低分供方评级等: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承诺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附件4:2021年至今合作证明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额(万元) | 签订时间(2021年至今) | 备注 |
1 | 2021年至今 | ||||
说明:1、提供2021年9月至今的合作证明,每份合同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封面、合同额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共3页扫描件。
2、每份合同提供1份结算单描件或本项目工程款汇款记录。
3、扫描件按上表顺序,依次排版。
标签: 配电箱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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