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5]113-1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一、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数字城管是更新城管观念、提高城管效率、提升城管水平的重要手段”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末实现全省县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全覆盖的目标,实现科学、严格、精细、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苏建城〔2008〕239号)与《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验收标准>的通知》(苏建城〔2011〕416号)的工作要求,为了加快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建设步伐,结合阜宁县城市管理实际,按照规范要求升级改造建设和运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为588.24万元,采购资金为政府拨款,资金来源已落实。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本项目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和运营商链路、流量及设备租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软件开发、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时所需的耗材(如线缆、管道、桥架等)。4、工期要求:确保在2016年2月 20日前完成硬件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2016年3月15日前确保通过初验并进入系统试运行,2016年9月底前通过省住建厅验收。5、供货地点:阜宁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需通过省住建厅验收。 质量保证期:通过省住建厅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其分公司(本地运营商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出具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对该运营商的授权,授权单位应承担该项目授权内容的一切连带责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与运维队伍;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史舒欣,联系电话:****-********。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1、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8日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1、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完成系统建设通过省住建厅终验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建设费用总金额50%; 2、建设项目通过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5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无主要质量问题且维护及时,采购人每年支付建设费用总金额的10%;3、网络租赁费另行签约(租赁费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按年度支付)。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十一、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人:张大志 联系电话:189*****855 E-Mail:********1@qq.com">********1@qq.com十二、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电话:****-********139*****638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NCG【2015】113-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