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 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2023年秋-2024年春所需食用油、调味品(酱油、醋、食用盐、白糖等)、猪肉、鸡蛋、牛肉、冷冻品、蔬菜、豆制品等食材的供应商。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项目分为4个包,分别是一包:食用油(以升为单位)、 调味品(酱油、醋、食用盐、白糖等);二包:猪肉(去皮无骨后腿肉或前腿肉等);三包:牛肉、冷冻食品(家禽类冷冻食品);四包:蔬菜、豆制品、鸡蛋。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四个包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即:兼投不兼中)。若同时参加四个包投标时, 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一包→二包→三包→四包。在前一标段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后续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4.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各供应商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格网(http://fgw.yancheng.gov.cn/col/col*****/index.html)公布的《盐城市区部分超市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公示》每个月前三期的平均价为标准,供应商各自报下浮的比率,同时,下浮后的价格不能高于阜宁县市场价。如民生价格网没有的产品,以阜宁永辉、世纪联华两大超市每个月星期三的平均价为准。
5.每个分包最低价中标,除第一中标供应商外,可确定多名供应商。第一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人指定的区域及时间段进行供货,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或学校对产品质量不满意的,价格高于阜宁市场平均价的,有以上任一情况,取消其所有学校的供货资格,由下一个供应商按照第一中标供应商的下浮比率供货;若供应商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并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6.供货期限要求: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3年1020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鸡蛋和豆制品无需提供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7日8:30至2023年 10月12日17:30;(节假日正常)
地点、方式: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139*****179,周爱民);报名费200元/分包,售后不退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 日9:00;
地点:阜宁县教育局会议室( 具体地址见当天一楼大厅门卫处)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 具体地址见当天一楼大厅门卫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日无息退还。(各校每个月的货款作为各校的履约保证金,次月无事故方可如实结算)。
2.付款方式:每次配送须向采购学校提供有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品种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且开具的发票必须与实际货物内容一致,开具的发票商户名必须与中标商家一致,次月15日前与采购学校据实结算。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联系方式:丁成忠,187*****821
名 称: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联系方式:王院长,180*****032
名 称:阜宁县大刘中学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联系方式:曹主任,134*****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周爱民, 139*****179
2023年 10月7日
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 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及阜宁县大刘中学食堂2023年秋-2024年春所需食用油、调味品(酱油、醋、食用盐、白糖等)、猪肉、鸡蛋、牛肉、冷冻品、蔬菜、豆制品等食材的供应商。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项目分为4个包,分别是一包:食用油(以升为单位)、 调味品(酱油、醋、食用盐、白糖等);二包:猪肉(去皮无骨后腿肉或前腿肉等);三包:牛肉、冷冻食品(家禽类冷冻食品);四包:蔬菜、豆制品、鸡蛋。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四个包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即:兼投不兼中)。若同时参加四个包投标时, 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一包→二包→三包→四包。在前一标段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后续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4.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各供应商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格网(http://fgw.yancheng.gov.cn/col/col*****/index.html)公布的《盐城市区部分超市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公示》每个月前三期的平均价为标准,供应商各自报下浮的比率,同时,下浮后的价格不能高于阜宁县市场价。如民生价格网没有的产品,以阜宁永辉、世纪联华两大超市每个月星期三的平均价为准。
5.每个分包最低价中标,除第一中标供应商外,可确定多名供应商。第一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人指定的区域及时间段进行供货,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或学校对产品质量不满意的,价格高于阜宁市场平均价的,有以上任一情况,取消其所有学校的供货资格,由下一个供应商按照第一中标供应商的下浮比率供货;若供应商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并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6.供货期限要求: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3年1020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鸡蛋和豆制品无需提供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7日8:30至2023年 10月12日17:30;(节假日正常)
地点、方式: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139*****179,周爱民);报名费200元/分包,售后不退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 日9:00;
地点:阜宁县教育局会议室( 具体地址见当天一楼大厅门卫处)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 具体地址见当天一楼大厅门卫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日无息退还。(各校每个月的货款作为各校的履约保证金,次月无事故方可如实结算)。
2.付款方式:每次配送须向采购学校提供有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配送品种的品名、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且开具的发票必须与实际货物内容一致,开具的发票商户名必须与中标商家一致,次月15日前与采购学校据实结算。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陈集中心小学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联系方式:丁成忠,187*****821
名 称:阜宁县陈集中心幼儿园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联系方式:王院长,180*****032
名 称:阜宁县大刘中学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联系方式:曹主任,134*****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周爱民, 139*****179
2023年 10月7日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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