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分公司食品销售、门店经营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第三次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分公司食品销售、门店经营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第三次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分公司食品销售、门店经营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第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413)

1.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分公司食品销售、门店经营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成都市,主要负责食品销售、门店经营、综合办公等服务。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鲜)。

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2 年(2021年度- 2022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4.服务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起,有不少于2个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同类服务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附同类服务项目的发包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

3.4.1企业未处于取消或暂停参与招投标活动状态;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其他要求:

5.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5.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5.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特殊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本招标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若确需更换,须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才可进行更换,同时做好工作交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108起至101300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0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如下:

费用标准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1号兴路广场2号楼一层

联系人:王菲

联系电话:150*****878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陈皓

电话:150*****296

邮箱:*********@qq.com

11.其它

1.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3107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最低所需工位数

含税最高限价(元/年)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01

门店经营

川之味食品分公司川之味便利店、消费帮扶门店等

门店经营助理

1

*******.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

成都地区

0元

门店营业员

2

门店营业员(消费帮扶门店)

5

食品销售

川之味食品分公司食品销售、国铁商城、川之味电商平台搭建、积分兑换、沿线生活物资配送、消费帮扶等

食品项目助理

1

食品订单核算

3

食品电商运营

2

食品订单计划

2

食品销售内勤

2

综合办公

旅服公司

综合助理兼司机

1

方家桥库区

库管兼安全员

1

,成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经营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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