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市管范围内路灯专用变压器安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市管范围内路灯专用变压器安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市管范围内路灯专用变压器安全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3-129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市管范围内路灯专用变压器安全检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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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路灯专用变压器安全检测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发现响应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3.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3 年 02 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3 年 02 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西城区宝塔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市民之家5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计取。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4、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路408号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55*****7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5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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