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原市分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原市分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原市分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一)采购内容

1.车辆租赁服务,具体需提供车辆及驾驶、车辆调度、安全管理等;租赁车辆标准为5座车,1.4-1.8升排量,别克、大众、丰田等车型,服务区域为固原市分行全辖。采购有效期2年,根据实际用车情况签署租赁服务协议,单次租赁服务协议的租赁期限不超过3个月。

2.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

(二)估算金额:预算90万元/年,总预算180万元(含税)。根据使用情况按天计价,据实结算。

(三)最高限价:单辆车租赁费用不高于400元/天(含税),200元/半天/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的。

2.2 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

2.2.1应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9:00 至17:30 时将“4.2项要求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EF%BC%8C%E6%8A%A5%E5%90%8D%E6%88%90%E5%8A%9F%E5%90%8E%E8%8E%B7%E5%8F%96%E3%80%8A%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B%E3%80%82">*********@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项目负责人:丁莎莎,173*****747*********@qq.com

开户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国际商贸城支行

账 号:964*****000*******(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

附件请点击公告第一行报名地址,登陆采购平台报价时下载

,固原市,固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行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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