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波菲索干涉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短波菲索干涉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短波菲索干涉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09: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现场获取: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2102室或网上获取:qdzf5566@163.com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2102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殿华
项目联系电话 185*****654
采购单位 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691号光电信息产业园一期6号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0532-********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殿华 185*****654

项目概况

短波菲索干涉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2102室或网上获取:qdzf5566@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F-2023-100-2

项目名称:短波菲索干涉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有不少于3次短波长(小于632.8nm)定制菲索干涉仪产品的成交记录(需要提供合同原件或者网上的中标成交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2102室或网上获取:qdzf5566@163.com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2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短波菲索干涉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为:SDZF-2023-100-2)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需求:采购短波菲索干涉仪2台(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50.00万元,最高限价:150.00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4.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够合法的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及服务。

4.2信用要求

4.2.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 /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其他要求

4.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有不少于3次短波长(小于632.8nm)定制菲索干涉仪产品的成交记录(需要提供合同原件或者网上的中标成交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5.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现场获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0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2102室进行报名登记,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2网上获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于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0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发送至qdzf5566@163.com进行报名登记,发送后务必电话联系本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料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00时至2023年10月10日09:30时。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30时。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4递交方式:投标人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的递交方式,并按要求递交。

①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②邮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本条材料无需密封,且须与投标文件一共邮寄)。邮寄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楼2102室,联系人王殿华,联系电话:181*****369,因快递具有时效性,投标人选择邮寄递交时务必考虑快递时效,选择邮寄递交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层

联 系 人:王殿华

联系电话:185*****654

采 购 人: 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691号光电信息产业园一期6号办公楼

联 系 人: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电 话:0532-********

9.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0.补充说明

无。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691号光电信息产业园一期6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A座21层            

联系方式:王殿华 185*****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殿华

电 话:  185*****6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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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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