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安全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安全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GS-JFY-CGFA-021-... | 项目名称: 二公司金佛院项目安全用品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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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安全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安全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JFY-CGFA-021-202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已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三公局工管发[2021]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安全用品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承建的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场地位于山东省沂南县大庄镇金院村。共计34栋楼,涵盖住宅楼和附属配套房,其中住宅楼有28栋,附属配套房有6栋。总建筑面积34.7万平米,其中地上面积25.1万平米,地下面积9.6万平米。本工程有25栋有17层单体,有3栋11层单体,1栋5层单体,1栋3层单体,2栋1层单体。结构类型为框剪和框架结构,主楼的楼板、楼梯、内隔墙采用装配式设计,基础为筏板和独立基础;住宅楼标准层高为2.9m,最高为51.8m。 2.2招标内容: 施工用安全用品招标材料如下: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和房建工程相关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一、生产厂商准入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5.有固定生产场地,具备较强生产能力和交货保障能力; 6.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具有质量、价格优势; 7. 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8. 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9. 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中标投标人须无偿提供纸质版检测资料及相对应基本检查试验工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0月08日10:00至2023年10月13日14: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投标人于2023年10月08日10:00至2023年10月13日14: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整包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14:0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安全用品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账户) 户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1 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25-31时间段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10月30日10: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10:00时前时止,2023年10月30日10: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0月30日1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安全用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账户) 户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1 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25-31时间段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定金。 (2)按月进行结算支付,甲乙双方在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手续。经甲方清点产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根据上月16号至当15号的送货单和收料单位的收料单,和甲方物设部对账并结算,物资结算审批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剩余27%在项目完工后二年内付清。剩余 3 %作为质保金,保修(质)期在结算后待项目完工后二年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但乙方所供产品不因甲方验收合格或质保期满而免责。如果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由此产生的贴息由乙方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所产生的贴息费用。 8.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沂南县金佛院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金佛院社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项目联系人:许子雄 联系电话:136*****05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 传 真:022-******** 公司联系人:齐 峰 电话: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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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棚改安置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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