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设备公开招标包十五、包十七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批设备公开招标包十五、包十七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5年第一批设备公开招标项目包十五、包十七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MHG15185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设备一览表
招标设备一览表
包号
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十五
1
气溶胶粒径分析仪
1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用户指定地点
十七
1
台式计算机
10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用户指定地点
2
便携式计算机
10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用户指定地点
3
打印机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用户指定地点
4
相机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用户指定地点
注:货物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须符合各相应标包货物所属行业);
(2)投标人无不良投标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授权书原件必须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
(4)投标人须出具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5年12月25日起,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包,超过两包者按两包价格收取,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6、招标人定于2016年1月21日9:30(北京时间)在郑州高新区枫杨街2号郑州烟草研究院A301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招 标 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 系 人:闪红光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路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韩旭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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