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附件2:
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
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对威宁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作了问题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威宁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4日将巡察意见对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共反馈三个方面27个问题。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党组会,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27条,新出台制度4个,修订完善制度2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问责52人(其中:约谈50人,党纪处分2人),现已完成问题整改20个,正在整改中7个,整改完成率74.07%。
二、党组织负责人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向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后,党组书记吴学昕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代表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作了表态发言。坚持问题导向,于2023年4月7日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较好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于2023年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一)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为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学昕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问题整改,做好印证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目前,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2次。
(二)以整改落实推动改革发展情况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及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强牛壮马、稳粮稳菜、保果保烟”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五大产业”攻坚行动,把马铃薯、蔬菜、烤烟、苹果、养牛作为五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把威宁火腿、威宁荞麦作为特色产业做精做特,谋划了“5+2”产业发展布局,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打造、市场化运作,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三、整改具体情况
(一)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学习不深入。一是党组未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三是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对蔡*、刘**、马**、陈**、邱**、岳*、赵*、陈**、刘**、马**、李**、肖**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印发《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会方案》,采取个人自学和会上集中学习的方式,于2023年7月24日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综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综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作发言。收集学习方案、签到册、会议通知、研讨发言材料、会议记录、学习情况报告等,规范编册存档。三是在2023年7月21日党组扩大会、2023年6月14日党建业务培训会等会议上,就党的理论知识对干部职工进行抽答、问答。并将党的理论知识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内容。四是2023年7月21日对“学习强国”工作进行调度,下发《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对“学习强国”积分的通报》,并要求未加入学习强国单位系统的党员加入系统开展学习。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整体学习分数上浮20%以上。(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参谋助手及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由人事人才股蒋**牵头,制定任务清单,由各股室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等主题定期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上报参考信息。围绕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等主题共完成信息约稿12篇,完成调研、经验类信息22篇,完成问题、建议类信息38篇,已被采用1篇。(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指导农村工作不到位,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2月27日印发《关于2023年抽调人员下乡蹲点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威农通〔2023〕3号),抽调141名农技人员服务全县41个乡镇(街道),抓好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和配合乡镇(街道)抓好农村发展工作,重点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报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4月12日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2023年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覆盖牛棚镇响水村26户,新关村21户;么站镇岔河村106户,大山村86户,新飞社区185户,五嘎村98户。三是2023年3月6日党组会对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畜牧发展股牵头,于2023年3月10日前向周边农户发放告知书,若再次出现畜禽粪污乱排乱放的情况,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巡查监管、调查取证后移交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进行处罚。2023年6月25日党组会对畜禽粪污治理工作作安排。成立畜禽粪污治理工作专班,由谢**同志任班长、陈*同志任副班长,畜牧发展股、渔业渔政股、兽医股、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涉及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重点排查草海周边畜禽养殖粪污防治情况,并建立台账。同时延续使用《威宁自治县2022年生猪(牛羊)养殖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加大对主干道、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畜牧发展股联合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草海周边畜禽养殖粪污防治情况进行排查,并发放告知书。目前,共出动300人次,排查农户700余户,发放告知书613份,填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巡查记录表300余份,移交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畜禽粪污乱排乱放案件10起。(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扎实。一是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二是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开展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对平安建设业务员禄*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3月16日党组会对平安建设工作作安排,明确由陈*同志分管,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常态化开展好平安建设工作。2023年3月16日党组会对平安建设工作作安排部署。二是2023年6月12日,党组成员、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对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业务员马*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1月12日、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25日党组会议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部署。2023年6月6日,召开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对农机、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农村沼气等工作作业务培训。2023年6月9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对办公室负责人朱**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办公室公文印发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文印发的审批、审签制度,提升公文印发的规范性。(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5.针对“文风会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一是公文审核把关不严,发文不规范。二是会风不实,开会走过场,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因2022年负责公文印发的吉**已调离威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9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对办公室负责人朱**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办公室负责公文印发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文印发的审批、审签制度,提升公文印发的规范性。二是2023年6月9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约谈了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并对公文印发、会议记录作培训,规范行文。(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三务’公开不规范,更新不及时。一是党务、政务公开更新不及时。二是公示材料张贴凌乱。三是无财务公开栏,无财务公示信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9日,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集中约谈了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党务、政务、财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已规范制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及时更新相关公示信息。公示公开内容统一规范张贴在公开栏中。(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一是购买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二是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9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约谈了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2023年新购入的办公用品及时录入固定资产账户。并在全局开展排查,对购买的办公桌、沙发、电脑、打印机等未入固定资产账户的设施、设备入固定资产账户。二是已由财务室牵头,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录入国资股系统。三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印发《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化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开展不到位。一是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不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辣味。二是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三是不重视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12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吴**对刘**、谢*、高**、李**作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对负责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的业务员龙**和人事人才股(机关党建办)负责人王**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3年6月13日,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印发《党支部党内生活制度》。各党支部按要求一年至少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二党支部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一案一整改”组织生活会;威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一案一整改”组织生活会。四是于2023年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8月23日召开谢*违纪案“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按流程开展。五是党支部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三会一课’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三是未划分党小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对人事人才股(机关党建办)负责人王**进行提醒谈话。经局党组研究,由何*牵头负责党建业务。二是2023年6月13日,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印发《党支部党内生活制度》。2023年6月14日,组织召开农业农村局党建业务培训,8名党支部书记和8名组织委员参加会议,对党费收缴、“三会一课”记录等作了培训。规范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和党支部会议,会议不混开、内容不混记,会议记录本分门别类。三是加强业务指导。2023年6月20日,机关党建办对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农科所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工作提示单。四是2023年6月15日,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印发《明确部分党支部党员划转及党员发展及党小组划分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6月21日,已划分党小组15个。(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一是党费收缴不及时。二是党费收缴票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对人事人才股(机关党建办)负责人王**和8名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6月14日,组织召开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建业务培训,8个党支部书记和8名组织委员参加会议,对党费收缴等业务进行培训,每月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及时上缴威宁县直机关工委。做好党费收缴凭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发展党员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一是会议审查程序不规范。二是党组织审查把关不严,重要环节缺失。三是党员档案不规范,部分材料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对人事人才股(机关党建办)负责人王**、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聂*和8名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6月14日,组织召开农业农村局党建业务培训,8名党支部书记和8名组织委员参加会议,对党员发展等业务进行培训。三是由机关党委牵头,对邓*、谢*、蔡*、陈*、蒋**等党员档案存在的问题核实。经核实,2020年12月4日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邓*等7名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事宜时,因当时记录的人员不懂业务要求,就作为一个事项记录;2021年8月23日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总支召开会议审查谢*、蔡*2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事宜时,因开会时书面下发了谢*、蔡*2名的基本信息、党支部近期培养情况,未向总支委会报告2名同志的基本信息、近期培养情况。因当时记录的人员不懂业务要求,就作为一个事项记录。关于陈*被接受为积极分子未经过团组织推优问题是因为当时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无团组织,2023年4月4日,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团委。关于陈*部分党员材料未填是因为当时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支委班子均为各股室业务骨干,工作繁忙,未及时送呈威宁县直机关工委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对其进行谈话和对申请人入党”栏意见及“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意见。实际上威宁县直机关工委于2022年7月27日指派胡**与陈*谈话,于2022年8月1日审批同意陈*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未超过半年。2022年5月9日党支部召开会议对蒋**进行入党前审查和预审并审查合格,但“基层党委预审情况”栏意见为空白,是因为当时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支委班子均为各股室业务骨干,工作繁忙,未及时填写送呈威宁县直机关工委填写。关于蒋**党员材料时间逻辑错误问题是因为当时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于2023年3月7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因业务繁忙,未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第9页“党员群众意见”栏,3月8日才填写此栏,造成此处时间逻辑错误。因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半年阶段考察纪实时间理解有偏差,造成在填写陈*《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第7页阶段考察纪实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11月18日,不足半年(差1天)。因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出具《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关于陈*同志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征求意见的函》时,疏忽大意,未认真对照陈*时间节点,造成与实际不符。正确应为2020年11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2年4月6日被列为发展党员对象。经向机关第一支部书记谢*核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第6页党支部意见栏党支部书记签名与第8页党支部意见栏、第10页党支部意见栏党支部书记签名均为本人所签。(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有待加强,目前,反馈问题整改率只达74%,距离组织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制定的规章制度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不严格、不具体的情况。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二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57-*******,电子邮箱:wnxnyncj@163.com,联系地址:威宁县五里岗街道工业五路威宁县农业农村局。
— 13 —
标签: 整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