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湘江新区专区整合2023年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湘江新区专区整合2023年采购需求公开
一、采购项目概况
湘江新区第36次党工委会议纪要指出“要加快建设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统一业务平台、统一账号端口,确保同类业务一网办理。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关于印发《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整合优化湖南湘江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相关系统的工作方案》指出:为快速理顺湘江新区各项政务服务工作,分类推进系统调整和优化。依托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相关系统,优化新区的机构用户名称,新增内设机构设置,组织梳理发布事项,在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开展收件、办件;配合整合优化省、市“好差评”系统和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等,并保留原三区平台数据。推动各部(局)业务系统整合,明确部(局)为整合的责任主体,依照省市有关要求,推进系统平台联通、规范和数据共享等工作,尽可能缩短过渡期给企业和群众办事造成的影响。
二、建设目标
由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及岳麓区、高新区三区融合后,受理机构、事项的变化,一体化平台需要进行更新,需重新对事项进行梳理。
依托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相关系统,优化新区的机构用户名称,新增内设机构设置,组织梳理发布事项,在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开展收件、办件,并且同步保留原三区平台数据。
二、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一、服务时间、地点及方式要求
1.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运维时间一年。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和远程在线服务等。
五、服务标准:一、梳理服务
1.1、事项流程信息梳理
在填报事项流程信息表的过程中,指导各部门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流程”要求,填写梳理信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审核,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人员账号申请表梳理
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及岳麓区、高新区三区融合后的受理机构涉及的人员账号进行动态调整。
1.3、湘易办测试清单梳理
湘易办测试工作方案与甲方进行敲定,介绍长沙市湘易办测试工作经验,梳理《湘江新区湘易办超级移动端测试办件事项销号清单》、《湘江新区湘易办超级客户端测试销号清单--镇街》。
1.4、二级材料梳理
依托各部门事项标准化梳理成果,针对各事项申请材料中的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开展二级材料梳理,明确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具体涉及的申请材料内容,并借助事项精细化梳理平台,实现动态化管理。
1.5、信息系统梳理
理清从受理到办结的相关信息系统情况,包括从不同渠道,如窗口、基层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网上服务大厅等业务办理信息系统情况;理清从预约取号、接件受理、部门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系统办件反馈、电子证照生成等全流程过程中,事项办理涉及的业务办理信息系统情况。
1.6、数据共享梳理
围绕“事项—系统—资源”的思路以及对应关系,在事项业务办理中,对相关系统提供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即在该事项受办理过程中,有哪些系统能够提供或接收相应的数据资源、各系统能够提供怎样的数据、在哪些环节提供或接收数据,同时需要对这些系统交换数据的方式进行梳理,明晰整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与其它部门自建系统之间的数据资源交换关系,实现现有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
1.7、事项办理流程梳理
根据所选择的事项,梳理该事项的办理流程,后续可支持以图形化等直观的方式展示出事项办理流程(步骤)。从头到尾可以一步步告知用户该如何网上办理该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人性化、智能化、傻瓜式”的服务体验。
1.8、数据分发梳理
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所涉及运行系统的梳理,理清事项数据分发和数据流向。
以该事项为依据,理清实际系统之间的数据分发和数据流向关系,例如,一般情况下该事项依托地区综合受理平台实现业务受理,受理完成后,由于部门自建系统的存在,不同事项受理信息需要根据实际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分发,理清受理平台与审批平台的数据流转关系,为下一步系统对接,材料流转提供依据。
二、实施服务
2.1、数据同步迁移对接工作
需完成数据同步迁移对接工作,包括事项同步及迁移、历史数据迁移合并、与长沙市电子监察平台对接。
2.2、系统优化及配置工作
需完成系统优化及配置工作,包括个性化办件流程内审表、政务服务网厅调整、湘江新区减证办事项配置、部门组织架构合并、人员账号申请及配置。
2.3、系统测试和培训保障工作
需完成系统测试和培训保障工作,包括湘易办测试、系统操作培训、系统运行保障。
2.4、系统日常运营管理服务
应提供系统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事项调整处理、合理需求处理。
2.5、系统技术支撑服务
应提供系统技术支撑服务,包括支撑事权部门事项新增、支撑事权部门事项拆分、支撑事权部门事项变更、支撑事权部门事项废止。
2.6、事项标准化运营支撑服务
应提供事项标准化运营支撑服务,包括完善事项标准化要素填写规范、提供标准化工作培训、事项的抽查分析工作、事项标准化专项咨询服务。
2.7、数据导入导出等日常运营服务
在事项运营的过程中,不同的业务部门,不同的政府层级对于事项数据都有不同维度的数据展现需求,提供相关数据展现及数据分析。运营人员将根据个性化数据展现的需要来实现数据不同形式的展现。运营人员采用同一套数据管理程序,通过挂接不同的业务数据表,来指导业务部门不同业务数据的录入、修改、查看和输出打印。
一、验收标准和方法
1.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其他要求
1.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 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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