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采购询价公告
相机采购询价公告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就州人大常委会法规研究室工作所需相机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相机(含机身、镜头、闪光灯、三角架、储存卡)
(二)质量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报、所供货物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三)相机技术参数: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参数见附件1)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其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询价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3.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4.能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最高预算价:相机加镜头与其他配件单价总和的最高限价为*****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本预算无效),且报价须不高于本地同品牌同款相机市场平均价。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1.签订合同或确定供货清单后7日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不得更改的一次性报价。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为恩施城区内目的地交货价,报价含税金、运输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时必须注明供货时间。
2.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内容必须在明细报价表列明品牌、型号、制造商。未清楚列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报名方式:递交纸质报名表、报价资料等。(报名表见附件2)
4.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至16:30(不含双休日)。
(1)报名请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报名登记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办事机构证明文件。
(3)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3)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成交原则:满足采购要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九、询价地点: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2*****888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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