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检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询价采购公告
食检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询价采购公告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询价采购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LNSJ/*******),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台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二)采购项目需求
波长范围:190 -1,100 nm
光谱带宽:1 nm (190 to 1,100 nm)
波长显示:0.1 nm步进
波长设置:0.1 nm步进
波长准确度:± 0.1 nm (氘灯, 656.1 nm处), 全光谱范围± 0.3 nm
波长重复性:± 0.1 nm
波长转动速度:29,000 nm/min
*波长扫描速度:29,000 -2 nm/min
换灯波长:根据设置波长自动执行换灯操作,可设换灯波长范围295 - 364 nm (0.1 nm步进)
杂散光:<0.02% (220 nm,NaI)
<0.02% (340 nm ,NaNO2)
<0.5% (198 nm ,KCl)
光路系统:双光束
光度范围:吸光度: -4-4 Abs,透过率: 0%-400%
光度准确性:± 0.002 Abs (0.5 Abs)
± 0.004 Abs (1.0 Abs)
± 0.006 Abs (2.0 Abs)
(使用NIST930D/NIST1930或者相同性能滤光片)
*光度重复性:
基线稳定性:<0.0003 Abs/Hr (700 nm,光源稳定1小时后)
基线平坦度:
噪声水平: <0.***** Abs (700 nm)
光源: 20W碘钨灯和氘灯, 集成光源设计,自动灯位转换
单色器:低杂散光LO-RAY-LIGH光栅,Czerny-Turner构型
检测器:硅光二极管
软件:标配 LabSolutions UV-Vis软件
可通过USB接口进行外部控制
显示:24-bit彩色触摸屏幕
*支持八种语言随时切换:中文,英文,日文,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德语,法语,俄语
*可连接键盘,使用键盘输入方式
*可连接扫码器,自动读入样品条形码编号
*无线数据传输功能,实现计算机与测试主机之间无线数据传输
*自动唤醒及休眠功能,可进行唤醒时间和唤醒周期的设置
*可连接支持PictBridge协议的打印机,进行无线打印
样品仓:内部尺寸 W110 × D250 × H115 mm,光束间距100 mm
电源要求:AC100,120,220,230,240 V,50/60 Hz, 140 VA
环境要求:温度范围15°C-35°C,湿度范围30%-80%(无结露现象,30°C或者更高温度时湿度不超过70%)
A) | Basic Systems 主机 | 数量 | 单位 |
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 set |
UV-VIS Recording | |||
Spectrophotometer | |||
for use on 240V, 50Hz,1-phase |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Including LabSolutions UV-Vis software | |||
包含 LabSolutions UV-Vis软件 | |||
Power cable is included. | |||
已包含电源线 | |||
B) | General Accessories 常规附件 | ||
1 | Long Path Cell Holder for 10/20/30/50/ 70/100mm cell | 1 | set |
长光程池架(用于10/20/30/50/70/100mm比色皿)两个长方形池架,一个样品,一个参比。 | |||
2 | 10 mm Absorption Cell S Not matched | 4 | pc |
10mm 方形石英比色皿, 不配对(厂家原装) | |||
3 | 20 mm Absorption Cell S Not matched | 2 | pc |
20mm 方形石英比色皿, 不配对(厂家原装) | |||
4 | 30 mm Absorption Cell S Not matched | 2 | pc |
30mm 方形石英比色皿, 不配对(厂家原装) | |||
5 | 50 mm Absorption Cell S Not matched | 2 | pc |
50mm 方形石英比色皿, 不配对(厂家原装) | |||
6 | 主流电脑打印机 | 1 | 套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项目预算
本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内容”,供应商对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费、搬卸费等费用,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要求向采购方索取其他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任何可调整形式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除必须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可提供其他体现供应商相关实力的材料,如: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计量器具许可证等。在遇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采购人将依照相关材料选择最终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8:3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阅览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无
响应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会的无需提供);4、盖有公章的报价单(包括设备品牌、参数、配件等信息)。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7:00时整
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ssjy@126.com(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或者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41甲号 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谷岩收(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询价小组确认原则进行评审。评定的采购结果会在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食检院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41甲
项目联系人:谷岩
联系电话:024-********
标签: 紫外可见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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