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宁德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智能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国网福建宁德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智能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国网福建宁德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智能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国网福建宁德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福建省中融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网福建宁德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用房智能化工程

2、项目编号:FJZRJCG*******

3、服务内容与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

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1项

******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5.2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投标人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福建省中融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电子信箱:*********@qq.com),并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00,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2幢1梯301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投标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00,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2幢1梯301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以上信息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通知,请投标供应商关注。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48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徐工/0593-*******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融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2幢1梯301室

联系方法:陈女士/187*****833

附1:账户信息(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专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融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7*****010*******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智能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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