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360-16号、360-18号2间商铺整体招租招标公告

解放路360-16号、360-18号2间商铺整体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三亚市解放路360-16号、360-18号2间商铺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QY******HN3049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10月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元)

评估价

/首年租金(元)

挂牌底价/首年租金(元)

1

三亚市解放路360-16号、360-18号2间商铺整体招租

165

*****

******

******

租赁期限

5年

免租金装修期

租金递增方式

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缴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商铺

租赁押金(元)

三个月租金(按第一年租金标准计算)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现状

解放路360-16号、360-18号商铺系临街商铺,位于天涯区解放路360号,坐落在由商业中心步行街,三亚汽车总站、旺豪超市、创新大厦、天成货仓等构成的中心商业区内,毗邻三亚市第二中学。交通极为便利,商业价值升值空间大。详情见评估报告

租赁用途

从事商业和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

重大事

项说明

1、商铺均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

2、商铺暂无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中。承租方对此应清晰明了,日后不得以此为由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

3、商铺出租面积以面积测绘报告为准,如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出租成交价格;

4、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签订合同后,承租方须配合招租方每月商铺安全检查及其他常规性检查,以及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3年2月1日

评估机构

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三亚旅文集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KEBE4L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负责人:崔玉敏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

《三亚旅文集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第21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三亚旅文集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竞租方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三亚市商铺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由于承租方没有装修免租期,综合考虑商铺装修投入成本及商铺区位条件等因素,首年第一个月至第四个月给予租金50%优惠。

4、押金及租金支付:押金为三个月租金(按第一年租金标准),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意向承租方竞价成功并确定为承租方后,首期租金在《三亚市商铺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具体要求以签订的《三亚市商铺租赁合同》为准。

5、商铺的转租规定:租赁期间,承租方可将该铺面转租,并按约定用途使用。同时,承租方应按规定将铺面转租情况及时报招租方备案。

6、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气体、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7、若因承租方使用商铺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不得使用商铺从事违法行为。

9、其它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项目现状已确认。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南省三亚市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9日17:00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3年10月1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三亚市解放路360-16号、360-18号2间商铺整体招租

10月8日9:00

10月20日9:00

2000元

120秒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李先生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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