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街道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都街道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都街道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督促和引导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促进街道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底数,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确保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有限空间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排查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工业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作业审批、承发包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全面辨识与评估,明确有限空间名称、数量、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特性以及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建立管理台账。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有限空间出入口、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醒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载明有限空间名称、编号、危险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禁止事项、应急措施等信息,防止人员随意进入。

(4)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前要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贡,并进行安全底,在作业现场周围采取隔离措施,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5)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珈场负责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开展培训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

(6)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要按照作业岗位需要,配齐配全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气呼吸装置或者各类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维护,确保设备装备完好。对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有限空间,要配备防爆型通风设备以及防爆型照明、通讯设备等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和工具。

(7)作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对于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要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鼓励采用外部控利然者机器人作业的技术改造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进入。存仕燃易爆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要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资源化利用项目排查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加强对沼气池、化粪池等的进出料口的管理,是否设立醒目的标识标牌,是否有进出料的示意图,进出料口是否安装气体感应装置;进出料口是否加盖板,壁板、顶板、底板是否变形或开裂,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会出现明火的物品;规模养殖场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业主是否知晓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知识。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底数。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本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企业开展摸排,督促企业排查辨识有限空间。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督促企业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开展自检自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做到自查的隐患问题全部“清零”,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处于有效受控状态;每年对监管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清单化管理。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部门、各社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一对一”包保宣传到位,明确具体包保责任人,建立详细的包保责任清单,确保有限企业、个体宣传100%到位、培训100%到位、防范100%到位,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力度。

(三)专项执法检查。应急办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没有按要求落实安全责任、设施设备不按要求配置以及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有限空间监管责任,深刻认识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将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链条。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社区、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对策、抓落实,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严格执法,压实责任。街道应急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检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将报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严厉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隐患排查 专项整治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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