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制氧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采购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制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采购编号: BJJH-XZCG-201501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项目性质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5年 12 月 28 日至2016年 1 月 4 日,上午9:30-12: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投标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西藏金昊大酒店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能提供相关服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
(7)非西藏地区注册的制造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为被委托人提供本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近一年);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4)非西藏地区制造商需提供在藏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5)近三年有同类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财务审计报告);
注:如参加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证原件;如非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加盖公章,与相关资料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
地 址:拉萨市太阳岛东桥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民族北路9号藏香溢酒店院内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1*****438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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