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伍寨乡长海村长春一组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善县伍寨乡长海村长春一组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善县伍寨乡长海村长春一组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永善县伍寨乡长海村长春一组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双院子社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Y-2023-141
2.项目名称:永善县伍寨乡长海村长春一组自然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预算:项目总投资 302.9 万元。
5.招标需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期:18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 2023年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双院子社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永善县伍寨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黄启洋 136*****82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念苏199*****026
标签: 振兴示范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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