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护仪询价招标通知

中央监护仪询价招标通知

中央监护仪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X*******

我中心受江苏省海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中央监护仪(UT4800)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货物名称:中央监护仪(UT4800) 1 套

(三)、技术参数

1 电源: 100V~240 V交流, 50 Hz /60 Hz

2 HP主机 CPU ≥P4双核 内存≥512MB 硬盘≥120G

3 显示器

★显示尺寸 19寸 TFT显示器2个(双屏)

分辨率 2560*1024

4 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 支持A4纸打印

5 通信

有线以太网

802.3协议、 10/100M自适应 TCP/IP通信、五类双胶线

无线

ISM频段IEEE802.11b/g 2.4G-2.4385G 直序扩频

RS422

四芯线连接 光电隔离

性能

6.1可同时监护病人的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率、体温六个生理参考数

6.2可监护20床位.

6.3 有线、无线联网,双向控制

6.4具有240小时全参数趋势图存储和回顾

6.5具有3000条报警事件回顾

6.6具有3000组NIBP数据列表存储和回顾功能。

6.7具有64种显示布局。

6.8支持双屏显示

7.软件

7.1显示参数

7.1.1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率、体温

7.1.2显示波形

ECG(I、II、III、AVR,AVL,AVF V),RESP,SP02

7.1.3单屏可同时显示多至16床位,可在1-16床位之间调整布局

双屏可同时显示多至32床位布局,可分主控屏与辅助屏

床位内可显示1-9个通道,并支持大字体显示布局

7.1.4 ECG

导联选择:I、II、III、AvR,AVL,AVF,V

波形速度:6.25mm/s,12.5mm/s,25mm/s,50mm/s

增益:0.25mv,0.5mv,1mv,1.5mv,2mv,AUTO

报警范围:

HR: 10bpm-300bpm

ST:-0.8mv~+0.8mv

心律失常:13种

7.1.5 SP02

波形速度

6.25mm/s,12.5mm/s,25mm/s,50mm/s

716 PR

报警范围

30bpm -250bpm

717 NIBP

测量方式: 手动、自动(1-90分钟调节)

单位:mmHg,kpa可选

报警范围:SYS: 30 mmHg -255mmHg DIA: 10 mmHg -220mmHg PR: 30 mmHg -250mmHg

718 RESP

波形速度:6.25mm/s,12.5mm/s,25mm/s,50mm/s

*导联:RA-LA,RA-LL,LA-RL,LL-RL

报警范围:1rpm-150rpm

72 报警

721、具有声光双重三级报警

722、具有优先级报警功能

723、具有自动保存报警记录。

724、可扩展外置报警扬声器。

725 报警内容包括生理报警与技术报警

73 打印

*1、可实时打印,回放打印,病历报表打印

*2、具有特征心电波形打印的功能,每页可任意打印六段心电波形。

74联网方式 支持有线、无线(ISM频段)双向通信。

75数据回顾和存储

1、NIBP回顾、报警及事件回顾、趋势回顾、波形回顾。

2、支持1万个病人的数据存储与管理。

76语言种类 中文、英文

(四)、付款方式

仪器安装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14天后付60%,六月后付30%,质保期满后付10%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六)、售后服务:

★1 质保期1年,终生维护

2 仪器出保后,厂商必须无条提供技术支持。保修期后机器发生故障,供货厂商应以用户利益为重,不得要求用户先汇款再维修

3 在质保期内供方无偿为需方提供维修,更换不能正常运转的同型号零件,(包括袖带、指套)

4 供方在接到用户的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非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延误,否则按停机时间的二十倍时间延长保修期限,并追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图;

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如生产企业授予的“授权委托书”等。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6、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7、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8、报价表 (列报投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投标日期。

9、该项目已列入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中http://www.njzc.gov.cn/yl/xyresult.asp?bidid=97,以此协议供应价为最高限价。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单位应在2008年1月21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二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县城长江中路86号三楼

收件人:王忠良 电话:****-********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合计成交价超过5万元,按规定须交纳成交价0.5%的中标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中心交纳500元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退还中标单位,如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有违约行为则此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将被全额没收)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投标截止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忠良 ****-********

周春明 ****-********

陈德山 ****-********

采购单位联系人:吉华亮 ****-********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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