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商业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商业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商业规划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拟对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商业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楼商业规划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ZB**********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投标文件中承诺引进的商业品牌(或经甲方认可的同级别品牌)落位。
2.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新机场商业规划咨询服务,通过专业的商业策划,完成以下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明确项目地区市场及客流对商业的影响;
(2)评估商业资源价值;
(3)完成业态规划、平面布局;
(4)制定开发策略;
(5)协助引进优质餐饮、零售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且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国内机场商业规划咨询服务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体现内容页、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需盖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
3.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下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7日9:00至2023年10月18日17:30(北京时间)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国内机场商业规划咨询经验,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体现内容页、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需盖公章)
(5)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
(6)信誉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发票在优质采平台申请开具。
注:(1)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有与招标文件响应不一致,弄虚作假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中标后如发现虚假事实,影响合同履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mgztb.com.cn
6.3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nmmh.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迎晓陈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企业采购事业部
联系人:阮东洁、冀果果
邮箱:*********@qq.com
标签: 楼商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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