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崇仁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崇仁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崇仁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东发改投[2015]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投[2015]3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坡区崇仁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200方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附属工程;
2.3总投资:386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及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环境连片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2〕54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废水乙级)及以上或省级《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废水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2012年至今)来已完成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16年1月5日23时59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东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张场街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孵化园五号楼一楼八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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