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524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T2航站楼及高架桥项目)-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局函﹝2015﹞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黑龙江省政府财政基金、哈尔滨市政府财政基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内。
2.2计划工期:201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6月30日,总工期1187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⑴、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T2航站楼及高架桥项目)--高架桥工程(包括高架桥雨篷及装饰):桥梁总面积27703.4㎡;
⑵、航站区地面停车场工程:总面积134372㎡,包含停车场给排水工程等内容;
⑶、航空食品配餐车间工程、能源站工程、空港服务公司与信息中心工程、场务用房工程、3#灯光变电站及锅炉房工程、污水处理厂及垃圾转运站工程及供水站工程等所含的小区总图工程;
⑷、水源井扩建工程;
⑸、场内供水管网;
⑹、雨水管网工程:总长度4967m;
⑺、污水管网工程:总长度5865m;
⑻、污水泵站工程:208㎡;
⑼、中水管网工程:2966m;
⑽、供电工程:10KV电缆约32万米,低压电缆约1000米;
⑾、绿化工程:59400㎡;
⑿、航站区道路工程;
⒀、工作区道路工程:23281㎡;
⒁、交通工程;
⒂、机场围界及大门工程;
⒃、新建地下停车库工程;
⒄、其它需检测相关项目。
2.4本次招标中标方式:当有效投标文件多于3个时,按照评分排名顺序选定第1名至第3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中标人;当有效投标文件为3个时,将选择评分排名顺序第1名至第2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中标人。
2.5本工程项目的检测单位由施工单位在入围名单中自行选定,施工单位与检测单位共同签订检测合同,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本招标项目不保证中标人(入围的检测单位)均可获得检测合同,未获得合同的中标人(入围的检测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组织,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核定项目应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内容应满足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在哈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检测机构不得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是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正在招标中(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定中标人的时间在本项目确定招标人之后,本项目入围中标人与其存在上述关系的需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同时按评标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下一名入围中标人)。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计量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继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申明慧
电 话:****-********/15
传 真:****-********
电子邮件:hljzb2@126.com
2015年12月28日
标签: 市政工程 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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