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标牌标识宣传图版印刷及制作服务

司法局标牌标识宣传图版印刷及制作服务

项目需求详情

主要服务为标识标牌宣传图版的印刷制作与安装。 一、制作设置标牌标识。需严格按照2021年司法部下发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 (SF/0087-2021)》(以下简称规范 )要求,统一建设标准,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外观标识,设置并制作“中心”横式坚式,功能室等处门楣标识牌、背景墙、外墙标识牌、路边指引牌、墙裙等标牌标识以及相应的宣传图版。 二、有关要求 。1、“中心”横式竖式标牌标识参照规范第5、6页;2、门楣标识牌参照规范第6页;3、外墙标识牌参照规范第7页;4、路边指引牌参照规范第8页 ;5、墙裙参照规范第16页相关要求;6、相应的标识标牌以及宣传图板需要在我局社区矫正中心等地进行实地测量、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在制作完成之后需在规定期间内安装完毕。 其余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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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司法局标牌标识宣传图版印刷及制作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最低价相同的情况,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综合因素择优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司法局

询价通知书:文件下载3预览3文件下载4预览4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10-08 18:07:42

报名结束时间:2023-10-11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0-08 15:07:42

采购编号:HLJGCYC230*****202********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司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牌 印刷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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