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销售分公司2023年-2024年中国移动APP内容营销支撑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销售分公司2023年-2024年中国移动APP内容营销支撑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销售分公司2023年-2024年中国移动APP内容营销支撑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MOS202*****455
1.2采购代理编号:03-06-04D-2023-D-B*****
1.3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销售分公司2023年-2024年中国移动APP内容营销支撑项目
1.4采购内容: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采购外部优质短视频内容及短视频制作服务,从而丰富APP内容素材库,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助力内容营销的积累与探索。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2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4.1引入外部优质短视频内容资源
通过引入外部短视频,丰富内容feed流短视频底层素材库。一是丰富短视频类型,目前中国移动内容feed流素材库中多为移动自有业务服务类内容,种类相对单一,因此计划重点引入科技类、科普类、居家类、美食类等标签类目下内容,满足用户各类短视频内容需求,提升用户粘性及留存。同时,部分标签内容可关联自有业务、服务,实现价值转化。二是提升短视频数量,前期计划每月引入500条左右内容,根据用户反馈及转化效能逐月增加引入条数,预计项目周期内最终月均引入2000条,通过算法精准匹配给用户,提升视频内容与用户匹配度,提高用户粘性。
同时,在引入过程中,通过技术和运营手段,重点保障引入内容质量和内容安全。一是确保引入内容优质。优先根据作者权威度、粉丝数量等条件筛选优质内容,并且定期结合外部平台侧提供的全流程或精细化场景的问题诊断及建议报告,及时更换内容标签,优化引入内容。二是确保引入内容安全。除外部平台根据要求进行专项安全筛选外,所有引入内容在发布之前,均经过自有运营人员在后台进行审核后方可发布。
1.4.2 引入短视频制作服务
通过引入短视频制作服务,解决内容feed流营销类短视频不足现状。一是利用供应商提供的短视频制作基础能力服务,降低短视频剪辑门槛。由供应商提供多种无版权风险的素材、音效、模板等,针对无剪辑经验的分省分中心同事,可快速上手,制作简单的业务类短视频,预计开通40个剪辑账号,每个省份可分配1个账号进行使用。二是利用短视频定制化模板服务,提高批量生产效率。根据我中心需求,针对不同品类业务,如套餐、权益、家宽、号卡、流量、终端等,外部平台侧提供不少于10个个性化、标准化业务类视频模板,分省分中心业务及内容运营同事,可进行素材替换、文本编辑等二次创作后,简单快捷地生成贴合业务需求的短视频。
同时,利用短视频制作服务产出的相关营销类短视频,除使用在内容feed流,也可以使用在商详页及其他新媒体渠道,助力内容营销探索转化。
1.5 采购包划分情况:不划分采购包。
1.6合同类别及有效期:单项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金额使用完毕或合同期限到期以先到为止。
1.7 拟选取合作供应商数量:确定1名中选人,承担本项目100%份额。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数据业务内容支撑服务 2.0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未写合同签订日期,则以合同服务期限开始之日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1)同类项目指短视频内容及制作相关服务业绩。(2)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签字页)的复印文件以及对应合同下一张已开具发票的清晰扫描件(发票不得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3)对于框架合同,只计算框架合同的个数(即框架合同签署后下达的所有订单合同或结算合同合并计数),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或结算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或结算合同无效。单个合同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履行时间为准;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时间以实际订单或结算单据签署时间(如订单或结算单据从系统发送,以发出时间)为准。合同中未体现日期的,视为无效业绩。(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参与应答,可以使用分公司的业绩,但分公司参与应答,不能使用总公司的业绩。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4、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且影响履约能力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应答人需在应答函中提供承诺)。
2.5、应答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得是仍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线营销服务中心(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本产品负面行为处理名单内的,或仍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全集团联动禁止合作名单内的供应商和个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0月07日1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系统远程开标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cn/">(http://b2b.*****.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9F招标事业部
邮编:******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沈远梅、李晓军、徐茂盛、王芳芳
联系人:王祺、郭龙龙、高宁
联系人:牛双龙 电话:187*****071
联系人:张兆康 电话:150*****816
联系人:晋金鑫 电话:182*****899
电子邮件:nsl88@163.com

异议渠道:*****.cn/PublicObjectiononline/?projectId=210000000049409&projectType=1&actionType=3&actionId=b3dafc858cb7449bbc115cf77cc82082">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应答方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申请流程:
9.1 新注册供应商,在发起文件购买之前,请仔细核对、完善贵公司注册信息,若因注册信息错误出现无法办理CA证书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公告中的项目负责人及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后台电话400-139-0123协助解决 。如因供应商注册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招投标过程并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应答方必须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中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申请参与项目,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应答方的文件购买申请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应答方完成第一阶段文件购买申请;
9.3供应商针对比选文件购买申请、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9.4供应商在项目比选文件购买申请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7日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容营销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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