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2.招标项目及概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黄埔区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新黄埔区成立的契机,促进原黄埔、萝岗两区路网尽快融合,改善新区交通环境,优化调整片区内部路网,我局拟组织开展原黄埔区范围内的中山大道(港湾路口至珠吉路口段)、黄埔大道及黄埔大道支线桥等主干道开展市政道路局部维修整治。

工程建安费初估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

工程建安费

拟发包方式

黄埔大道及黄埔大道支线沥青路面维修工程

约70万

摇珠

中山大道市政设施局部维修工程

约65万

摇珠

3.限价及结算说明:

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工程造价咨询费及招标代理费的报价最高限价为1.755万元,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主要是在初估工程建安费的基础上,依照有关造价咨询文件设立收费基准价作为限价基础,再在收费基准价基础上报下浮率,中标价格仅作为中标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批复的实际建安费为结算价的计算基础,相应计价系数和下浮率保持不变。请投标人在下浮率为0%-100%之间自行报价。

4.发包方式:

现我局负责实施黄埔大道及黄埔大道支线沥青路面维修工程、中山大道市政设施局部维修工程,拟启动该工程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工作。为了公平、公正选定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现邀请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具备相应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参与询价,原则是以合理最低价者中标。

5.发包时间和地点:

请上述单位派人于2016年1月4日10:30(北京时间,下同)前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报价书(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到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6楼市政科。

6.发包流程及确定中标人方法:

6.1采购发包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以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单位,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摇珠的方式确定。

6.2本次发包过程请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派人员监督见证。

6.3询价结果确定三天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6.4中标单位与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要求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7.发包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5楼

投诉电话:***-********

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及黄埔区建设局公告栏发布,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30日(共3个工作日),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报价书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关于黄埔大道及黄埔大道支线沥青路面维修工程、中山大道市政设施局部维修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报价书

序号

工程名称

建安费(万元)

分项名称

系数

收费基准价(万元)

1

黄埔大道及黄埔大道支线沥青路面维修工程

70

招标代理费

1﹪

0.7

编制预算费

3‰

0.21

2

中山大道市政设施局部维修工程

65

招标代理费

1﹪

0.65

编制预算费

3‰

0.195

3

收费基准总价(万元)

/

1.755

4

投标下浮率

%

5

最终总价(万元)

即(3)*(1-下浮率)

报价说明: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计价标准、《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等有关规定来核算收费基准价,在该基准价格的前提下,单个项目的总价下浮后的金额作为该项目的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财审结果作为结算价的计算基础,结算计价保持下浮率和系数不变。

报价日期:报价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6楼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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