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壹号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学府壹号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学府壹号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平竞争审查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学府壹号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经宿豫行审发[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及设计任务书等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学府壹号院项目红线范围内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装修(售楼处软硬装及展示沙盘、会所软硬装,配套用房、地库及室内公共部位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百叶、强电系统(高压设备、开闭所、红线外一百米电缆、强电范围为楼栋计量表箱后所有内容及计量表箱前的桥架)、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热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防雷、暖通、电梯、室外附属(道路、雨污水管网)、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临时设施(含建设单位委托的开发管理单位现场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及设施设备、办公用水用电,施工期间临水及临电)、围挡、智慧工地、BIM、红线范围内雨污水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及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含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雨水回收)、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高压下地工程、三网及有线电视、无线覆盖的设计及施工在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外网接入部分)。

所有的图纸审查费用、渣土费、所有检测监测类费用(含桩基检测、支护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材料检测、质量检测、CCTV检测、波动测试等全部检测项)、交通影响评估费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案场服务费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标段划分等: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标前市场调查

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5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5、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票决法。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6.1设计付款

(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付设计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建筑方案审批完成后十五天内,支付设计合同价的20%;

(3)土建施工图审核完成,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十五天内,支付设计合同价的30%

(4)其他专项设计方案完成后十五天内,支付设计合同价的15%;

(5)其他专项施工图完成后十五天内,支付设计合同价的15%;

(6)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尾款。

6.2施工付款

(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付施工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至4层付至施工部分合同价的30%;

(3)房屋建筑工程主体验收付至施工部分合同价的40%;

(4)房屋建筑工程完工付至施工部分合同价的60%;

(5)绿化景观验收合格付至施工部分合同价的75%;

(6)合同约定内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

(7)样板工程(含出入口、会所、样板房、景观展示区)按月进度支付实际产值的80%,完工后支付至该部分合同价的80%;

(8)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完成备案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不计息(如该项目被相关部门通知复审,最终结算价以复审价为准,质保期结束与复审价出具两个条件同时成就方符合付款条件)。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样板工程在完工后3个月内单独进行结算,完成工程结算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备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9个月内投标人须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完成施工图预算核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核对工作按上述付款比例的70%支付工程款。如因招标人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施工图预算核对工作,仍按上述付款方式满额支付。

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qq.com

招标代理邮箱:********@qq.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庐山路城市之家二楼

联系人:闫寒

联系电话:05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五楼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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