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

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改造工程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滨江大道88号
2.工程规模:总投资9000万元,项目租赁港区滨江大道88号1#、2#、3#楼的房屋,面积*****.68平方米为港区配套酒店项目,改造装修167间客房以及其它酒店配套设施项目。能耗情况年用电量400万度,年用水量7.3万吨。天然气18.25万立方米。项目必须完成安全、环保、节能、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7380.0
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3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⑵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成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其它要求:4.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注:满足(1),(2),(3)之中的一项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0 年 10月 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2)工程施工业绩:自 2020 年 10月 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 2020 年 10月 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如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方项目负责任人在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的业绩),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5申请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7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以上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3-10-08 到 2023-10-13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申请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造价咨询,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单位;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劢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和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6、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当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重发公告。 7、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仓书香世家酒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88号
代理地址: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5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顾巧明
代理联系人:
唐玉华、闻晓东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zc********@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总承包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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