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管廊工程招标公告
电力管廊工程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发包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万环西路道路电力管廊工程A标段(或B标段)
3、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4、工程概况:
广州南沙开发区万环西路位于南部,是南北走向的改扩建道路。道路起点在横沥镇横沥水道南岸,向南途径与省道S11线(番中公路)相交共跨越17条河涌,终点与灵新大道相接,主线全长19.20公里,支线5.7公里,共计24.9公里。万环西路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宽40米。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A、B两个标段:
5.1 A标段:里程K0+000~K9+400,含福安支线1300米(A标段对应土建工程的第一、二标段)。
5.2 B标段:里程K9+400~K19+924,含沥心沙立交支线约2400米、新垦支线约2000米(B标段对应土建工程的第三、四标段)。
6、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在万环西路市政道路上进行预埋玻璃钢管和PE塑料管施工,以便作为敷设电力电缆线的通道。拟采用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合同的形式招标。
7、计划工期:
7.1A标段:总工期 日历天;
7.2B标段:总工期 日历天。
8、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8.1具独立法人资格;
8.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的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的单位(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可以承担本工程施工;
8.3企业近三年业绩必须达到平均每年2000万元或以上;
8.4企业的营业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授信证明,此总和不少于500万元;
8.5最近三年内完成过三项或以上每项3000延长米电力管廊或电力管道工程施工;
8.6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经验:有10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要求15%或以上,有5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要求50%或以上;
8.7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且有1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从事过输变电线路或变电站或电厂项目3项或以上或单项3000延长米或以上长度电力管廊或电力管道工程施工的施工管理经验,且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8.8拟投入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1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有五年或以上输变电线路或变电站或电厂项目或市政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经验。
8.9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但不限于两名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两名试验工程师及一名质量安全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必须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及5年或以上的管理经验,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必须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8.10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挖土机、自卸车、混凝土搅拌机、试验设备等。
8.11并已办理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9、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每个标段投标入围单位最多12家,总共不超过24家;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24家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24家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并平均分配到两个标段中,每标段12家,摇珠随机抽取顺序为:A标段,B标段;
(3)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10家且小于等于24家时,则全部为正式投标单位, 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平均分配到两个标段中(若投标单位数量为奇数时,则第A标段正式投标人数量比第B标段正式投标人数量多1家);
(4)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
(5)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小于10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10、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一正,两副);
(1)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2)资格预审择优表()。
(3)资格预审申请递交信。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如需委托的)。
(5)企业法人营业执、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 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6)《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原件备查)。
(7)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企业近三年的业绩和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经业主确认的工程规模、技术文件等)。
(9)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02年至2004年)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企业的营业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授信证明,总和不少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
(1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证、职称证、身份证、专业聘书、业绩、获奖情况及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2)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专业聘书、业绩、获奖情况及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3)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的适用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情况。
(14)资格预审材料中所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如招标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填报。提交的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按上述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11、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时间、地点:
2005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2005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开发区黄阁镇市南公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首层)。
12、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年]103号文件要求对各条道路依法设“投标限价”,投标单位任何一条路的报价高于相应的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投标限价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14、 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901、137*****13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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