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厦门市公众评议第三方网络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3年度厦门市公众评议第三方网络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厦门市公众评议第三方网络测评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15: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运营中心8号楼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邱小姐 0592-*******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厦门市公众评议第三方网络测评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采招[2023]098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厦门市公众评议第三方网络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度厦门市公众评议第三方网络测评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但联合体组成最多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是依法注册成立,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但联合体组成最多2家。特定资格条件:1、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方式:1.网上发售方式:磋商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邱小姐,电话:0592-******* ,邮箱:**********@qq.com。 2.线下发售方式:磋商供应商赴报名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运营中心8号楼10楼            

联系方式:邱小姐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  05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测评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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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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