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快推进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加快推进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更好满足我县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地方星级评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七优享办〔2023〕11 号)和《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地方星级评定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加快推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苍政办〔2021〕25 号)进行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二)项第2点中,“按不少于 4 个托位/千人纳入城市规划标准”,修改为“按不少于10个托位/千人纳入城市规划标准”。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果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8日前反馈至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肖云筑

联系电话:0577-********

邮箱:cnfyjk********@163.com 苍南县

书面意见通信地址:苍南县渎浦路和惠达路交叉口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519办公室

附件: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docx

《加快推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修改起草说明.docx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


标签: 实施方案 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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