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都区潘窑、大罗庄社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区发改[2015]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水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区政府财政投资,招标代理公司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货物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魏都区潘窑、大罗庄社区辖区内;主要解决潘窑、大罗庄两社区362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
2.2招标内容:魏都区潘窑、大罗庄社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均为9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货物采购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新打机井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标段(货物采购标段):管材采购及安装。
监理标段: 一标段和二标段所有建设内容施工、货物采购及安装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其中:
一标段:①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拟任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工程。
二标段: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中国境内注册管材产品生产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检测合格证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报告和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PE)。
监理标段:①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总监;③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一人为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17: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17:00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5.2.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须为水利厅备案人员)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河南省水利厅网上企业信用备案资料(含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
5.2.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对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如有)及其它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业务受理室) 。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魏都区水务中心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
邮 编:461000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35*****892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五楼
邮 编:461000
联 系 人:俎女士
市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市水务局
电 话:****-*******
区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市魏都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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