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德莘运管中心护栏板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德莘运管中心护栏板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3-0973

项目名称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德莘运管中心护栏板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聊城市

采购人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德莘运营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货物

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代理机构

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供货期

36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100%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做好聊城德莘运管中心管辖路段高速公路日常运营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现需采购一批护栏板(含立柱、防阻块、螺栓、端头、柱帽),拟通过公开征集谈判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包括护栏板的生产(采购)、包装、装卸、运输、验收、检测(第三方检测)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

2.2 采购范围

运管中心所辖G0321德上高速(K143+086-K212+028,68.942km),S28莘南高速(K0-K18+267,18.267km),共计87.209km,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护栏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合格护栏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 (2)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颁布的有效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和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护栏板供货业绩。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供应商企业信誉良好,无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供应商能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_2023-10-09 08:30至2023-10-11 17:00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qlebid.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标签: 护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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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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