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提标改造规模为20.00×104m3/d;扩建规模为10.00×104m3/d。基坑土石方量约110000m3。地基处理深度为10.35m,高压旋喷止水帷幕深度为16m,旋挖桩约5000 m3。基坑支护工程投资额约2700万元,土石方工程投资额约1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工 期:120天(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执行,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按《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682 5010 0100 0044 51
6.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29 日17:00(含),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开福污水处理厂基坑”),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6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5年 12 月 25 日~2015年 12 月 29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
八、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 12 月 31 日14:30时整。
8.2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8.3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31 日14:30 时整,过时不予接受。
九、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 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省内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资格审查。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及出入境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将被拒绝。
9.2 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9.2.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9.2.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9.2.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2.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2.5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2.6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2.7 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2.8 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2.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9.2.10 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登记证》。
9.2.11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9.2.1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注:
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呙于旭
地 址: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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