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瑞高速2023年路面技术状况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九瑞高速2023年路面技术状况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九瑞高速2023年路面技术状况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九瑞高速2023年路面技术状况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九瑞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规划网中的第十二条横线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在江西省境内的一段,是江西省“三纵四横”公路主骨架网中第一横的组成部分,是江西省的主要干线之一,东连安徽、浙江,西接湖北、湖南,是江西省重要的省际过境通道。路线起于福银高速公路沙河互通以南的杨家坎(K685处),与福银高速公路和规划中的九江市外环线公路相接,途径九江市濂溪区、柴桑区、瑞昌市3个县(市)区、14个乡镇,路线终于赣鄂界的界首,与2011年7月1日建成的杭瑞高速公路湖北阳新至通城段相接。路线全长48.973公里,于2011年1月1日建成通车收费。
图1 项目位置示意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即JRYFXYH-1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根据《杭瑞高速九瑞段路况检测报告》(GL-LM*******),杭瑞高速九瑞段上、下行双向车道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PQI评定结果显示杭瑞高速九瑞段路面技术状况总体处于优等水平,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为93.58,优等路率94.52%。2022年为了迎接国省干线检查工作,九瑞高速对主线行车道57公里路段的路面采用了微表处的处治方案。
二、本项目计划处治2022年未处理主线行车道路段部分PCI在处于92分左右路段,计划处治行车道长度为10公里;对主线上约22处路面沉降及桥头跳车进行调平处治;补划主线超车道行车边缘线,根据江西省内对标志标线的提升要求,白色路面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不低于250mcd·m-2·lx-1(部规范是不低于150mcd·m-2·lx-1),本项目标线验收标准按不低于250mcd·m-2·lx-1执行。
三、旧料回收:实现路面旧料回收率达到100%,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绿色目标。
四、路况技术状况提升初步方案:
1.铣刨重铺4cmSBS改性沥青AC-13C,铣刨原上面层可以去除上面层已老化、破损和松散的部分,然后再重新铺设新的SBS改性沥青AC-13C上面层,延长路面的使用寿命,提高路面技术状况指标与行车舒适性,同时该工艺施工简单,施工速度快。
2路面沉降路段处治方案,原则上只对路面进行调平,采用沉降边缘处与未沉降边缘相交处铣刨深度按不小于4cm进行控制,然后采用SBS改性沥青AC-13C对原路面进行调平。
如果回填厚度超过8cm,需分层摊铺碾压,对铣刨后的坑槽洒布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油,用量为0.4~0.6kg/m2,回填混合料之前,坑槽周围需竖向贴缝条,以增强新旧沥青层之间的粘结和起封水作用,坡度以与其相邻段坡差不大于5‰控制。
3.桥头跳车处治,对于跳车的处治,采用现状地面线与调坡后地面线相交处开挖深度按不小于4cm进行控制,然后采用SBS改性沥青AC-13C对原路面进行调平,如果回填厚度超过8cm,需分层摊铺碾压。对铣刨后的坑槽洒布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油,用量为0.4~0.6kg/m2,回填混合料之前,坑槽周围需竖向贴宽4cm、厚4mm的贴缝条,以增强新旧沥青层之间的粘结和起封水作用,坡度以与其相邻段坡差不大于5‰控制。
4.以上需要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方案进行核验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设计费率暂定为3%。
2.3 计划工期
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二类养护甲级资质或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同时具有下述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财务状况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0-2022)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00万元的路面大中修或路面专项养护或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里程在15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应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维修工程)。
注:同1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上述第1项及第2项要求
企业信誉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的各项规定。
主要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公司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及以上职务。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项路面大中修或路面专项养护或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应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维修工程)的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项路面大中修或路面专项养护或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5、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任安全负责人(1名):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上述人员不得兼任,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其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并且必须由满足3.1款中资质等级第2项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10月8日17时00分至2023年 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
4.3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交文件费时请一定注明缴费单位,同时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绑定下载招标文件事宜),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10 月30 日9时00分。
5.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4现场递交:不需要。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瑞昌收费站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792-*******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
电 话: 188*****059 010-********
传 真: 010-********
联系人:刘女士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资质最低要求
JRYFXYH-1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二类养护甲级资质或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必须同时具有下述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相应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影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财务最低要求
JRYFXYH-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0-2022)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注:1、“财务状况表”后应附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企业业绩要求
JRYFXYH-1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的路面大中修或路面专项养护或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里程在15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应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维修工程)。
注:1、同1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上述第1项及第2项要求
2、每一个设计业绩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设计批复文件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查询后载明完整信息的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批复时间、公路等级、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3、每一个施工业绩应附:(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 (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或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企业业绩的考核指标(交工年份、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JRYFXYH-1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的各项规定。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还应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JRYFXYH-1 主要人员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公司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及以上职务。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项路面大中修或路面专项养护或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正高级工程师或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应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维修工程)的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道路桥梁、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项路面大中修或路面专项养护或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任安全负责人 1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影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参与详细评审的设计负责人个人业绩均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姓名、职务、任职时段、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查询后载明完整信息的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3、参与详细评审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或项目业主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中应体现人员姓名与任职及业绩规模)等的复印件;或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在该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主要人员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姓名、职务、任职时段、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上述人员不得兼任,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无在岗项目,则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岗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出具者公章,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如其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标段编号: | G110*****751470*****001 | 标段名称: | 九瑞高速2023年路面技术状况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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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10-08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13 17:00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3-10-20 09:30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3-10-20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0-30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10-30 09:3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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