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2023年第二期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机构的通告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2023年第二期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机构的通告

  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行政检查效率,结合实际,现我局公开遴选2023年第二期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机构(下称抽查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肇庆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第二期)。

  二、项目任务

  本项目不得转包,总包干价人民币20万元,抽查肇庆市辖区内在用电梯数量不少于260台(各县(市、区)抽查数量比例及要求见附件1),具体数量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并在申报材料中明确。

  三、项目内容

  (一)抽查电梯使用管理质量;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

  (二)本项目电梯监督检验抽查任务由我局下达,抽查任务至少提前5天通知抽查机构。

  (三)通过对电梯及其相关资料的抽查,监督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重点加强对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质量的监督验证。

  (四)电梯监督检验抽查项目基本内容参见附件2~附件4,抽查区域数量分配在具体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按实际情况调整。

  (五)本项目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在用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3〕193号)和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实施。

  四、抽查机构要求

  (一)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应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取得电梯监督检验资格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资格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中记录为准。

  (三)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检验检测机构。

  (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本项目遴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涉及特种设备运行安全,需抽查机构及时、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检验工作。抽查机构需配备充足人员,人员需有检验师资质和检验员资质(承担本项目抽查人员必须8人及以上,且具备电梯检验师和检验员资质,其中具备电梯检验师资质人员6人以上)。抽查机构应具备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迅速响应抽查任务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的能力。

  2. 对抽查机构出现工作质量差、无法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不协助市场监管部门的情况,监管部门将约谈抽查机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将根据合同约定条款结合实际情况,终止其服务合同。

  3. 本项目监督抽查服务总包干费用包含组织召开本项目工作评价分析及总结会议等相关费用。

  六、申报内容的组成

  (一)填写申报表(附件5),并附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参加本项目实施工作的电梯检验师和检验员资质证明材料、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用A4纸复印且注明“与原件一致”后盖章确认,原件备查)。

  (二)提供抽查方案及实施细则。抽查机构要深入了解本项目需求的必要性、重要性,熟悉电梯监督检验抽查要求和本项目抽查区域情况,能准确把握本项目工作内容,抽查方案应符合我局采购的需求,细则方案内容应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目标实现路径清晰,监督检验抽查总计划和监督检验抽查月计划工作安排符合项目各项要求,相应文件(表格)格式自定。

  (三)以往三年承担并顺利完成过电梯监督检验抽查工作的业绩材料(包括通知或中标公告、委托单位对承办单位的服务质量评价见证材料等)。

  (四)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

  (五)提供2022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见证材料。

  (六)签订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的服务承诺书(包括能配合相关特种设备监管执法机构对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告知等问题提供单独检验报告、提供相关技术力量等)。

  (七)提供参加本项目遴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申报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抽查机构选定

  我局组织对有效送达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核查符合要求后,根据质量和服务最优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抽查机构。向选定抽查机构发出结果告知书并在网站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八、项目验收

  (一)抽查机构需提交3000字以上的2023年肇庆市电梯安全监督检验抽查(第二期)分析报告;

  (二)检验结果一览表;

  (三)《监督抽查结果不符合项目统计表》(自定格式)《监督抽查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汇总表》(自定格式)等统计分析报表;

  (四)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属重大问题告知的及最终判定不合格进行后处理等监管执法需要的,要按要求对相关电梯单独出检验报告。以上材料要提供正式纸质版,其中除检验报告外还必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九、申报方式、时间和地点

  符合要求参加遴选的抽查机构可根据以上第三点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编写申报表(见附件5),并连同其他申报文件资料,在2023年10月13日16:30前送达我局,完成一次性书面申报,逾期送达的申报文件资料不予接受。申报书面材料为A4纸规格,须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汇编成册,申报单位对申报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我局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申报文件资料一律采取密封方式直接递交,由我局采购评审小组按要求拆封并完成评审,申报单位可以自行派人到现场见证(届时另行通知)。

  送达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主楼205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张宜文;联系电话:0758-*******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肇庆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区域数量(第二期)分配比例.wps

2.附件2:电梯使用单位使用管理监督抽查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wps

3.附件3: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监督抽查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wps

4.附件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抽查内容、要求与方法.wps

5.附件5:2023年肇庆市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第二期)工作项目申报表.wps

6.附件6: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机构遴选评分表.wp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抽查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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